近日,浙江某法院審理了一起高校幹部貪腐案:2016年5月,陳某任職某高校辦公室主任兼實驗室主任滿一年,他每天都在琢磨如何從學生身上謀利,旅遊時想到了一個“好主意”:用公款帶全家人出去玩,於是就把自己的父母、妻子、小姨子和三歲的兒子偽造成了高校外編人員,將外出的機票、住宿費等通通報銷。這麼做了4年,他用這個方式累計騙取公款10.6萬。
不光如此,他還“借名生錢”,通過44名在校學生的個人及銀行卡信息,陸續向他們發放了33.9萬元勞務費,而後又從學生那裡把這筆錢收回去,他用這種方式非法佔用公款214.8萬元,在招標過程中,為他人提供便利收取回扣,獲利14.85萬元、1萬美元。
今年5月,他開始接受調查,7月被開除公職和黨籍,10月底,因為貪汙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萬人民幣。
學校應該是一片淨土,這樣孩子們才能夠更好地成長,但在現實中,這樣的案例可真的不少,僅2016年一年,中國高校系統內就有超過50人因為貪腐問題被調查,其中不乏同濟大學、天津大學、吉林大學等知名院校。諷刺的是,吉林大學前腳剛剛成立了廉政教育中心,試圖將其打造成反貪腐示範基地,第二年某部長就因為貪腐被組織調查。
之所以會如此,和高校主要領導的權力過大有著分不開的關係,事實上他們的權力邊界早就超出了教育領域,從人事任免、基礎設施再到科學研究,都需要領導的審批,而審批這個環節,是滋生腐敗的溫床,意志力不堅定的人,就容易被利益所誘惑。
近些年來,高校紛紛擴招,基建項目不斷上馬,從招投標到發包分包,再到驗收和工程款給付,充斥著“潛規則”,為了獲得工程項目,部分開發商甚至還把行賄資金列入了支出預算中,讓行業內的不良价值觀侵染了高等教育。
調查研究顯示,高校貪腐案中,被告人年齡在56歲到60歲的人佔比為40%,遠高於其他年齡段,這也符合通常所說的腐敗的“59歲現象”,他們也被“退休了就可以安全著陸”的思想所影響,認為可以趁著最後幾年撈一筆就跑。
高校內不正之風盛行,最終受害的還是學生和教育本身,《人民的名義》校園足球篇裡,綽號為小皮球的陳東身為反貪局局長的兒子,卻認為貪汙腐敗是正常現象,稱在學校內沒錢就辦不了事,表示背課文過不了的時候,可以給課代表塞5塊錢,讓他放一馬,孩子的世界像是白紙一般,色彩都是被大人描繪上去的,象牙塔變成了這樣,只能說明大人的世界確實出了問題。
想要讓電視劇中的情節不要在現實中上演的話,需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讓高校的領導們不要忘記自己的初心,要始終銘記學校應該是為學生和教育服務的,國家的財政撥款要用在學生身上,學生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他們渴望著美好的未來,而不是某些人眼中謀財的工具。
想要從根本上治理貪汙腐敗,不是要讓相關人員“不敢貪”,而是要讓他們“不想貪”,可以適當地提高高校幹部的薪酬,使其獲得的酬勞和學位以及工作強度相匹配,傳統的人情文化也為貪腐創造了機會。
因此,對人情文化進行法律上的限制也可以起到遏制貪腐的作用,沒有約束,就不會有敬畏之心,對於請人吃飯、人情送禮等變相行賄手段,也可以納入到法定貪腐情節中,讓大眾對於相關行為產生合理的認知,從而震懾那些有不軌之心的人。此外,也可以通過分化高級領導權力的方式來制止貪腐,加強監督,讓高層領導之間相互監督。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