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法院:拒絕還款 強制扣劃住房公積金

近日,高唐法院執行局幹警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深挖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強制扣劃被執行人個人住房公積金24000元,剩餘款項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成功執結。

申請執行人宋某與被執行人紀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被告紀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原告借款45090元及利息。在判決書生效後紀某未履行給付義務,宋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0年3月20日法院受理此案。

高唐法院執行局立即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執行法官通過調查查控,得知紀某為銀行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有2萬多元。執行法官隨即採取措施,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出了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執行裁定書,將紀某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全部扣劃至法院執行賬戶,並凍結了被執行人的工資。經執行法官法律釋明和說服教育,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就剩餘案款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案件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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