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阿拉善盟关于加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盟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最新】阿拉善盟关于加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盟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

来盟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为有效降低我盟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盟人民及来盟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盟将对湖北、黑龙江省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盟人员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8日离鄂离汉通道开放后,离鄂离汉来盟人员需持有到达目的地时采样日期起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抗体检测阳性证明,及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我盟后离鄂离汉人员按照“四个一律”(即一律发放健康告知书、一律开展健康状况问诊、一律验证健康通行码信息、一律纳入社区管理)进行管理,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二、离鄂离汉来盟人员无法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抗体检测阳性证明者,全部按照“五个一律”(即一律发放健康告知书、一律开展健康状况问诊、一律验证健康通行码信息、一律进行核酸检测、一律纳入社区管理)进行管理,同时再增加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费用自理。

三、凡是从目前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木兰县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西安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区(根据情况动态调整)来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控措施,检测费用自理。

四、所有入境来盟人员(包括经区内口岸和区外口岸入境)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控措施。

(一)从国际航班分流呼和浩特和满洲里口岸来盟人员,经“手递手”移交至我盟各旗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后,由各旗区社区(嘎查村)监督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从区外口岸入境来盟人员须主动如实向目的地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告,由社区(嘎查村)核实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控措施;如在区外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来我盟的,需要再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费用自理。

五、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盟人员要主动申告,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配合我盟加强管理。凡偷越卡口、偷进小区、瞒报行程、拒不配合管理的人员,我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阿拉善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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