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上饒小學生被刺案”:法治社會,絕不允許以愛之名“復仇”!

又是校園慘案!這一次,更加令人悲痛的是,當事雙方,一方是家長,另一方是學生。

據警方通報,這起持刀傷人案件於5月10日發生在江西上饒市第五小學。學生王某與同學劉某宸發生糾紛,王某父親王某建持刀將10歲男孩劉某宸殺死。該家長殺人後並未選擇離開,直至警方到來將其帶走。


評“上饒小學生被刺案”:法治社會,絕不允許以愛之名“復仇”!


聽上去,這又是一起校園霸凌導致的傷人殺人案件:

一位“怒髮衝冠”的父親,為了保護孩子,選擇和霸凌者“玉石俱焚”。究竟有多大的仇恨,能將一個父親的舐犢之情完全激發,從而將屠刀砍向一個僅僅只有10歲的男孩?

有些網友甚至已“腦補”出了劇情:受害男生對女生實施校園暴力,老師不問,家長不管,學校不見……女孩父親在尋求了諸多方法後仍舊無果,最終踏上這條不歸路,而校園霸凌者最終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然而,根據目前警方及媒體披露出來的信息,卻並不是那麼回事。

先看看幾個比較核心的信息:

1、被殺害人的父親表示,對孩子J間的紛爭事先並不知情,班主任老師和對方家長“此前沒人跟我提過兒子欺負女生”;

2、班主任表示此前也未聽說過此事,當天本來準備要約談雙方家長;

3、被害人的父親在事發前已加上女孩母親的微信進行了溝通,“某種程度上達成了共識”,可惜女孩父親不認可;

4、被害人的父母均是醫生。被害人是獨子,其父母的同事和同伴同學的家長都認為該男孩雖然有點調皮,但是還是比較懂事,並不是大家認為的“熊孩子”;

5、女孩的父母在其出生後,先後辭職在家,陪伴孩子;

6、女孩父親是直接衝入教室,打斷課堂,在老師和同學的目光下,把刀揮向了受害人劉某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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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上饒小學生被刺案”:法治社會,絕不允許以愛之名“復仇”!



上述圖片中提及的細節是否真實還有待警方確認,但無論如何,這位“替女報仇”的家長,法律絕不能容忍!

我們堅決反對校園霸凌,以及一切用語言和行動欺凌同學的行為,對於孩子之間的矛盾和打鬧,不應當採用敷衍的方式處理。

小孩子心智尚處於發育階段,彼此之間磕磕碰碰在所難免,但是不應該讓“他還是個孩子”、“小孩子懂什麼”這一類的話作為擋箭牌,對於孩子犯的過錯,應當堅決做出適當的處理,甚至懲罰(法律層面)。

但是,我們也堅決反對“私下復仇”這種違法行為。孩子之間的矛盾,應當用正確的處理方式,一方面為孩子做出榜樣,另一方面也讓孩子明白麵對問題時應該如何處理。雖然在施暴者看來,10歲的劉某宸是“熊孩子”,但實際是否如此,還需要進行了解。無論如何,哪怕劉某宸確實存在問題,也應當由學校、警方和相關部門處理,一個成年男人沒有任何理由向一個10歲孩子舉起屠刀!

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每個父母的天性,但是“愛”不是魔鬼手中的利器,更不能因為“愛”把自己推向“仇恨”的深淵。

不進行溝通,不信任法律,背離基本的道德準則,意氣用事舉起屠刀,釀成如此慘劇,對兩個家庭來說,是何等的悲哀!

做父母的,從孩子出生開始,就總想著如何為他們遮風擋雨,如何為他們鋪平道路,如何給他們一個好的環境。常常在網上看到人說“敢欺負我女兒,我最多不要這條命”,類似的話多不勝數,並且還讓不少人稱讚。我們都有著最基本樸素的是非觀,有著最樸素的正義感,但是私下復仇這種行為是萬萬不可的。換個處境來看,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有這樣的同學家長嗎,動不動就要出頭,一言不合就要拿刀,連給你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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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孩真的有校園霸凌行為,交給法律,他會付出應有的代價。在法律面前,一切傷害行為都將得到懲處,同樣的即便你有“保護女兒”的理由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你的女兒是心頭肉,別人的兒子何嘗不是寶?

最後還有一些問題需要相關方向大眾交待:

第一,對於兩個孩子之間的“糾紛”,班主任為何沒有一絲髮覺?

第二,有未經證實的消息說,女孩的父親有家暴問題,此前也有過“威脅”其他孩子的行為。“家暴”和“威脅”如果屬實,為何家庭、學校、街道等事前沒有采取任何防範和干預措施?

第三,即使前面這些都“失守”了,施暴者為何能堂而皇之地將一把刀帶入學校,又一路綠燈直達教室?學校的安保防線是紙糊的嗎?

對校園安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教育部三部委聯合發佈過明確的要求——

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教育部門和學校幼兒園要加大安保經費保障投入,配齊配強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衛和保安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

但在本案中,十分遺憾,相關的要求很顯然沒有得到落實。

除了在最後一關建立起保護孩子的堅強防線,校園內對於同學間的矛盾化解和隱患排查,老師、學校和家長本該是“第一發現人”。然而,劉某宸到底有沒有欺負同學?怎麼欺負的?欺負了多久?這一切並不清楚!可惜的是,一個10歲的鮮活生命已經永遠失去了開口的機會。

“層層失守”,讓災難看似突然爆發,實則早有隱憂。


評“上饒小學生被刺案”:法治社會,絕不允許以愛之名“復仇”!



中國人的家國情懷特別重。對國家,統一是底線;對家庭,孩子是底線。

孩子是我們的未來,我們盡一切地教育、保護他們,我們希望他們明是非、知對錯,希望他們在學習知識的同事,還能樹立自己的品格。但是我們自己恰恰朝著相反的方向,我們撒謊,我們易怒,我們做了太多和教育孩子時相反的事,我們的言傳身教很失敗!我們應該反省,一句話、一個行為,都可能影響孩子的成長,他們一顆顆稚嫩的心靈等著我們去認真灌溉啊!

未來的一代,應該有正確的三觀,正確認識法律和正義。這些都離不開每一個家長的言傳身教。

面對如此殘忍的“復仇”行為,全社會都應該共同扼守這條“紅線”——

法治社會,絕不能容忍以愛之名,將屠刀伸向孩子!現在如此,未來也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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