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辦案之“串聯”



警察辦案之“串聯”


劉慈欣的小說《三體》中有個人物叫“大史”,他是個警察,他說:幹我們這行的,其實就是把好多看上去不相關的事情串聯起來,串對了,真相就出來了。

接著,他說了好多事情。

汪淼問:這些與你說的有什麼關係?

得把他們串起來看,當然我以前不用操這份閒心,但從重案組調到作戰中心以後,這就是我的份內之事了。我能把他串起來,這是我的天分,連常思偉都不得不服。

得出的結論呢?

所有這一切,都有且只有一個後臺,它想將科學研究徹底搞垮。


警察辦案之“串聯”



筆者想說,“將事情聯繫起來,並形成一個輪廓”是警察的重要素養!警察職業培訓的重要的任務,就是訓練警察“將事情聯繫起來,並形成一個輪廓”這樣一種能力,評價一個警察職業能力的高低,也看他是否對周圍的事物保持敏感,並將看似不相關的事情串聯起來,並在自己的直覺的引領下,形成這樣一個“輪廓”,從而接近事實真相!

一個優秀的刑事警察都是“聯繫”大師。也就是說,警察總是能夠將看似不相關的信息和要素聯繫起來,然後形成一個事件的“輪廓”,這個事件的“輪廓”,是警察的大膽假設,這個假設基於警察的專業經驗和對人情世故的洞察。

這個假設形成以後,警察會自然而然地通過收集證據進行驗證,如果能夠查證,則證實了警察的“假設”,否則則“查否”警察的驗證。

此時,警察會另闢蹊徑,改弦易轍,再形成新的假設,以此類推,循環往復。

因此,形成假設,必須廣泛佔有各種信息。警察要收集關於嫌疑人各種信息,有些信息看似無用,但是用處很大,他總是從某個方面反映案件事實,只有佔有足夠的信息,才能形成假設,或者說才能形成最接近案件真實的假設。

關於案件或者嫌疑人的每個信息,就好像一張紙被撕碎以後的“碎片”,一個“碎片”並不能顯示這張紙的“輪廓”,如果有足夠多的“碎片”,這張“輪廓”就顯示出來。

犯罪現場重建大師李昌鈺說:犯罪現場提取的任何一個痕跡物證都有從一個側面反映案件事實,就好像一張“碎片”,犯罪現場鑑識人員的任務就是將這些“碎片”拼接起來。

警察總是對周圍的事物保持敏感,每個事物都向警察傳遞一些信息,就好像這些事物在向警察“訴說”。

比如,警察到嫌疑人的父母家走訪,會見嫌疑人的父母,他們會向民警說很多話,他說的這些話是不是真實?其實,他們家裡的所有的事物都在驗證他們說的話的真假。

比如,嫌疑人的父母說,平時家裡就他們兩個人,他們也不吸菸。但是民警在桌子上發現了菸灰缸,其中還有幾個熄滅的菸頭。

民警又仔細觀察,發現在房門處放置著大號的皮鞋或者拖鞋。

民警繼續觀察,在家裡發現了快遞包裹,上有收貨人姓名和電話。上網購物是年輕人的特點,不是老年人的特點,電話號碼和收貨人姓名,也可以驗證是不是嫌疑人父母購物。

警察不能完全相信人說的話,警察要通過周圍的事物來驗證別人說的話,警察也可以通過觀察說話人的眼睛或者申請來驗證說話人說話的的真假。

根據上述信息,警察的大腦中就會形成一些判斷或者假設,這個判斷或者假設是什麼,我就不說了,讀者估計也知道。

因此,警察應該擁有廣泛的專業經驗和對人情世故的深刻洞察!


警察辦案之“串聯”



後記:

寫作本文,源自筆者赴青島追逃體驗和思考,追逃過程中我想起了去年看《三體》時書中的內容,於是我自覺不自覺地將我的經歷和經驗和我看的書“串聯”起來。

太偉大了!人的大腦擁有這種複雜的“算法”,只要你擁有足夠多的信息,它就自動地將這些信息“拼接”起來,從而讓你獲得某種判斷或者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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