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貧困戶劃分的新標準,2019年這3類人將不再屬於貧困戶

以往劃分貧困戶的標準是看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劃定的貧困線的就屬於貧困戶,高於貧困線的就不是貧困戶,是貧困戶的就有資格吃國家的救濟。而在現實中,扶貧工作人員發現這樣劃分使一些人鑽了空子,吃救濟的不是真正的貧困戶,吃不上救濟的也不是不貧困,所以,國家對貧困戶的劃分又有了新規定。

根據貧困戶劃分的新標準,2019年這3類人將不再屬於貧困戶


1、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貧困,不在扶貧之列。

有些人的貧困不是因為疾病、殘疾或者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而是因為經商或者幹企業經營不善造成的貧困,這些人負債累累,比低保戶還要窮,這樣的人能申請救濟嗎?答案是:不能!

2、虛假貧困戶逐出扶貧之列。

有些人制造虛假手續,通過關係被審批為貧困戶,在村裡領著救濟款,實際上在城裡有車有房,這些人的行為擾亂扶貧工作,製造群眾的不滿,一旦被查出堅決清除。

根據貧困戶劃分的新標準,2019年這3類人將不再屬於貧困戶


3、職務性貧困,不在扶貧之列。

有些個體工商戶或者經營企業的家裡人口多,加上經營效益不好,按人均算收入非常低,因此申請補貼,還有的家庭成員有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即使人均收入低,也不允許再納入貧困戶接受國家補貼。

根據貧困戶劃分的新標準,2019年這3類人將不再屬於貧困戶


國家為了更好的開展精準扶貧,為了把補貼發到真正的貧困戶手上,在貧困戶劃分上做的這些調整非常得民心順民意,受到了農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二,我們一起來看《“村長”和“村官”要在農村消失了?什麼情況?》村委組織是與村民關係最密切的基層組織,負責傳達國家的各項農業政策,和處理農村的各項日常事務,雖然算不上國家機關,可也是必不可少的基層部門,村幹部更是農村致富帶頭人,有人說“村長”和“村官”要在農村消失了,聽到消息我還真不信,細細打聽,原來是這麼回事:根據貧困戶劃分的新標準,2019年這3類人將不再屬於貧困戶


原來早在2015年11月份的時候新華社發佈了《新華社在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第一批)》中明確提出,以後農村“村民委員會主任”簡稱“村主任”,不得稱謂“村長”,村幹部不能稱之為“村官”,噢,原來是取消了“村長”和“村官”的稱謂,虛驚一場!根據貧困戶劃分的新標準,2019年這3類人將不再屬於貧困戶


為什麼要取消“村長”和“村官”的稱謂呢?原來在網絡上和媒體上經常出現“村長”和“村官”的稱謂,有人還拿村官進行調侃,帶有貶低之意,國家認為村幹部雖然不屬於公務員,但是是農村的基層領導者,是不能隨意貶低的,所以要求取消“村長”和“村官”的稱呼,體現了國家對農村基層組織的重視。
根據貧困戶劃分的新標準,2019年這3類人將不再屬於貧困戶


國家不僅對基層組織重視,對農業和農民也同樣重視,為了避免腐敗村幹部在其位不為民辦事,在村幹部的選拔和任命上也嚴格把關,並對貪腐的村幹部進行治理整頓,不合格的堅決拿下。從這些細節上可以看出國家對農村和農民的重視,我們不要辜負國家對我們農民的愛護,一定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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