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工資:魯迅是老舍的3倍,郭沫若不及老舍1

文/李潔非

《環球人物》有諾獎得主莫言專訪,雲:“他的初衷很簡單,聽說寫書有稿費,就能吃飽肚子。於是他開始在破舊的煤油燈下看書寫字。”

此言非虛。有關莫言童年飢餓經歷,可讀《吃相兇惡》和《吃的屈辱》。兩文均系自述,一言他在上世紀60年代初大饑荒中的生活情景,一言自幼不能飽腹給心理投下的永久陰影。

飢餓記憶與莫言創作的關係,很堪研究者注意。以此為入口,不單可瞭解他的生命體驗,即對其作品裡的內容、人格乃至語言特色,都不失為解讀的鑰匙。在他對記者的表白中,有幾個字不容錯過,亦即“寫書有稿費”。這狀若無奇的一語,卻道出了現代以來中國文學一大要點。它約略可以表作:現代中國,文學成為謀生手段,作家則職業化;作品能夠換取收入,收入環節也左右著文學所有方面。

以前不是這樣。詩文不曾給陶淵明換來半文錢,他辭官後養活自己,得靠親自種地。李白斗酒詩百篇,柳永“有水井處,皆能歌柳詞”……這背後,都沒有稿費的存在。曹雪芹寫《紅樓夢》,蒲松齡寫《聊齋》,以今視之,彷彿是為文學史“義務勞動”。古人著文,非但無人付錢,相反所出每一本書全得自掏腰包。錢謙益雖為一時泰斗,其《初學集》卻由弟子瞿式耜偕眾同門集資為老師刻成,對此錢謙益已是心滿意足,並不抱怨出書居然沒有收入。

“潤筆”固然早就有,但若以為那便是古代的稿費,頗屬誤會。“潤筆”本義並非文章交易,而是對名頭的購買,換回墓誌銘、序、傳之類,借作者聲譽光自家門楣,其獲酬理由,與如今廣告費、代言費無貳。所以從來就有的“潤筆”,並未在古代造就過職業作家。

文學可以買賣,抑或社會商品中出現“文學”這一新品種,普遍來說是現代才有的事。當然,中晚明開始可以找到一些文學商品化的苗頭,但只限稗乘野史等類,主流的詩文不在此列。到了現代,文學則每寸空間都完全被商品交換所把持。實際上,與收入無關的文學根本絕跡。任何作家,無論偉岸與微渺,提筆而操此業,意識輒同,心裡都有“收入”二字。而在國家、社會或時代,文學收入制度亦為調控文學之有力手段。雖然形式不非得是稿費、版稅,也可以是別的。比如,建國後體制下“專業作家”崗位以及由此取得的工資和住房、醫療等福利,就是變換了形式或廣義的收入。

故收入一端,於現當代文學的影響深入腠理。許多事情,小如個人取捨,大至文藝政策和管理,以及創作豐歉、思想立場、文壇風尚、主題手法、寫作姿態等等,皆可就中尋其蹤跡。

然而此內容與環節,文學史著至今不論不載。中國的文學史研究,似乎很難脫品評優劣的趣味,總是把“載入史冊”作為獎賞,頒予若干作家作品。因此難怪百年來的新文學,諸多問題和境況,都搔不到癢處,或沒有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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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老舍

究竟如何,或許該看實例。我們且從老舍說起。四十歲時,老舍寫了這麼幾句話介紹自己:

幼讀三百千,不求甚解。繼學師範,遂奠教書匠之基。及壯,餬口四方,教書為業,甚難發財;每購獎券,以得末彩為榮,示甘於寒賤也。二十七歲,發憤著書,科學哲學無所懂,故寫小說,博大家一笑,沒什麼了不起。

老舍1899年生,其四十歲,適當1939年。假如他再過十年寫這種自我介紹,想來就會另一副樣子,因為彼時作家已經習慣高遠地談文學,而1939年還不必,能夠講得樸素、發為生計之談,至與發財、獎券等“俗物”並提,說其之作小說,初衷止於“博大家一笑”(他當時自認所寫皆屬“幽默文學”),“沒什麼了不起”。

上世紀80年代中期,小說家阿城在創作談中將寫作比為“手藝活兒”,人有愕然者,以為褻瀆了文學。那時人們已不知道,返回1939年,後來被授“人民藝術家”稱號的老舍,其眼中文學庶幾近之。

阿城所謂“手藝”,老舍所謂“餬口”,都是從作家的生存角度來講。這在文學未曾“組織”起來以前,抑或置身“組織”之外的作家那裡,會非常現實。

職業化背景下,文學不復能如古代那樣,只作為自我抒寫而與社會無關。“現代”的文學,當其動筆之初,就是為別人寫、寫給別人的,不論作者如何自視不合流俗,他拿起筆來,也總是想到發表、出版,亦即投放和推廣於社會,而非寫成後靜置匣中。這就是為何現代作家非得是職業的,不能一邊做官或種地,一邊當作家。他需要進入職業的狀態,以寫作為生,才能把事情做得像個樣子。

老舍早就有意當職業作家,1929年回國已揣此想,下定決心卻用掉好幾年。“我在老早就想放棄教書匠的生活”,“我總是以教書為正職,寫作為副業……我不甚滿意這個辦法”,“在我從國外回到北平的時候,我已經有了去做職業寫家的心意”,“我不喜歡教書,一來是我沒有淵博的學識,時時感到不安;二來是即使我能勝任,教書也不能給我像寫作那樣的愉快。”1934年,辭齊魯大學教席,然而退縮回去;1936年,再辭山東大學教席,算是最後邁出這一步。

遲疑的原因,便是假如以寫作為業,生計方面不知把握如何。辭齊大教職後,老舍專門去趟上海,探一探路。“我不是去逛,而是想看看,能不能不再教書而專以寫作掙飯吃。我早就想不再教書。在上海住了十幾天,我心中涼下去,雖然天氣是那麼熱。為什麼心涼?兜底兒一句話:專仗著寫東西吃不上飯。”於是回到山東,老老實實接受山大聘書。“為了一家子的生活,我不敢獨斷獨行地丟掉了月間可靠的收入”,然而,“我的心裡一時一刻也沒忘掉嘗一嘗職業寫家的滋味”。又過兩年,他覺得時機成熟,對靠寫作吃上飯已有自信,又從山大辭職。“這回,我既不想到上海去看看風向,也沒同任何人商議,便決定在青島住下去,專憑寫作的收入過日子。”

老舍自然是現代文學代表性作家之一。我們看得很清楚,他通往作家途中,決定性因素不是對於文學的理想,而是最實際的收入問題。他心中盤旋著這字眼,掂量沉吟,無非緣此。他的例子另一典型處,是當教授有不錯的收入,為了做“職業寫家”卻兩次辭職。我們或許會想,明明不必如此,一邊教書一邊寫作,有何不可?實則那種狀態,不在其間體會不到。老舍固然不喜歡教書,然而更主要的是,在現代從事文學創作,非得處於職業的意識和姿態,假如遊移依違,不全身心沉浸、不真正承受其所有壓力,對於創作終歸是客串的心態。近年有與老舍相反的,從職業作家改行當大學教授,釋放了職業作家的壓力,也釋放了職業作家的進取心。

老舍的堅決轉型,把自己壓迫出來一部《駱駝祥子》。這部現代小說經典作,倘從老舍個人體驗來說,關乎生計,關乎他會不會“完全放棄了寫作”,關乎在日後留下來的是大學教授舒慶春、舒舍予,還是“專憑寫作的收入過日子”的職業作家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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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

講完老舍,再講魯迅。這是另一個故事,與老舍截然不同。

魯迅1927年10月移居上海,1936年10月在此逝世。這最後的上海時期,魯迅脫離公職,既不做官也不任教,沒有工資收入,完全以職業作家或自由寫作者身份度過。

此前,從1912年到1927年4月,魯迅一直在政府和大學任職,而俸酬極高。任國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第二科科長,起初月薪二百二十元,後至三百元。在北京大學、女師大等處任教兼職,亦為一筆收入。另外,還有稿費。其弟周建人憶此,稱:“這比當年一般職員的收入,已高出十多倍。”當時,對魯迅恭執弟子禮的許欽文在某雜誌謀得一職,“十八塊錢一個月,在我,比六塊、八塊一月的稿費多了近一倍多,而且是固定的,不至於再有搜索枯腸寫不出而恐慌的時候。”可為魯迅收入水準的參考。

同文說到,魯迅與周作人分家後購阜成門內西三條屋基(即今魯迅故居),花費四百元;此大約僅相當其月入。亦可借鑑老舍的情況。1918年師範畢業後,老舍也在教育界供職:“每月我可以拿到一百多塊錢。十六七年前的一百塊是可以當現在二百塊用的;那時候還能花十五個小銅子就吃頓飽飯。”十五枚銅子即可吃頓飽飯,當時一元約合一千枚銅子,一百多元即不下十餘萬枚銅子。所以,老舍已覺自己是“闊佬”,而魯迅差不多能頂他三個。1926年,魯迅去廈門大學任文科教授,月薪高達四百元。翌年一月至廣州,受聘於中山大學,薪水遠遜廈大,然每月亦入二百八十元。

公職收入外,還有寫作收入。魯迅是現代文學開山祖,成名早,影響大,而又筆耕不輟,報刊稿費與出書版稅皆甚可觀。茲借他與北新書局李小峰版稅糾紛之一隅,稍稍窺之。1924年北新書局設立後,魯迅著作多交其出版,但書局對於支付版稅做法曖昧,不是不給,亦非全給,魯迅信中對人說:“我就從來沒有收清過版稅。”1928年,矛盾激化;1929年,魯迅準備打官司起訴要回版稅。經調解,8月25日在律師處雙方“商議版稅事,大體俱定”;28日,“小峰來,並送來紙版,由達夫、矛塵作證,計算收回費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雲樓晚餐……”事遂得解。日記所載金額,為李小峰當天攜來之數,而經核算北新書局應補魯迅版稅為:“北新欠魯迅的版稅,售出與未售出的總算起來,共欠二萬,分十一個月攤還。”此為拖欠未付的部分,過去半給半不給,魯迅曾得到過一部分。換言之,僅北新書局版稅這一項,五年間魯迅收入至少二萬餘元。

剛才老舍邁向“職業寫家”的猶疑、退縮與艱難,我們猶然在目,轉眼面對魯迅1912年以來的持續高收入,不禁油然想起沒有絲毫奴顏與媚骨的著名評價。魯迅毫無奴顏和媚骨,旁人對現實卻多少有些眉目低迴,內中誠有個性之根由、品質之不同,或思想境界的高低、立場的明暗等等原因。然而,精神自由與獨立程度如何,真的不是憑空而至。設若如老舍那樣,“在上海住了十幾天,我心中涼下去,雖然天氣是那麼熱。為什麼心涼?兜底兒一句話:專仗著寫東西吃不上飯”,大抵很難有足夠底氣,來傲視所有的奴顏與媚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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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

一般來論,市場對作家作品價值的確認,與其名望為正比。文名益盛,收益愈好。然確有例外,且難知究竟,讓人摸不著頭腦。郭沫若就是這樣。

“五四”後小說、散文的成就,由周氏兄弟代表,說到新詩,就必推郭氏不可。1919年,他已詩名大振,然而竟未使生活景狀有何起色。此時郭尚在日本,並結婚育子,每月以七十二元官費維持。1920年,田漢從東京跑到福岡看他,正逢其次子出生。“我因為他的遠道來訪,很高興,一面做著雜務,一面和他談笑。我偶爾說了一句‘談笑有鴻儒’,他接著回答我的便是‘往來有產婆’。他說這話時,或者是出於無心,但在我聽話的人卻感受了不少的侮蔑……他沒有想到假如我有錢,誰會去幹那樣的事?”

那時出了名的新文人,以我們讀到的,都有不錯的就職。偏偏郭沫若苦盼而不至,也真是怪事一樁。當時哪怕剛從中專畢業、做著小學教師的老舍,每月也掙大洋一百五十四塊之多,以致只好揮霍到煙、酒、賭上頭去。而郭沫若呢?1921年4月至7月,他為泰東書局辛苦編稿、譯稿,奔波雜誌籌備事,三個月總共只拿到一百四十三塊錢,抵不上老舍一個月薪水。他很憤惱地寫道:

住在日本的時候,就像要發狂的一樣想跑回中國、就使有人聘去做中學校的國文教員也自誓可以心滿意足的我,跑回上海來前後住了三四個月,就好像猴子落在了沙漠裡的一樣,又在煩躁著想離開中國了。我深切地感覺著我自己沒有創作的天才,住在國內也不能創作。——已經三四個月了,所謂純文藝的雜誌仍然沒有一點眉目。像我這樣沒有本領的人,要想在上海靠著文筆吃飯養家,似乎是太僭分了。

缺錢,讓他品嚐著“賤”的滋味。

他對這社會,已愛不起來;對人生,則鼓滿了敵意。1920年仍能醉心莊、陶、王傳統的郭沫若,到1925年則宣佈:“我從前的態度是昂頭天外的,對於眼前的一切都只有一種拒絕。我以後要改變了。”怎麼“變”,“變”成什麼?解釋在此:“從前的一些泛神論的思想,所謂個性的發展,所謂自由,所謂表現,無形無影之間已經遭了清算。從前在意識邊沿上的馬克思、列寧不知道幾時把斯賓諾莎、歌德擠掉了,佔據了意識的中心。”

莊、陶、王被馬、列“擠掉”,不能說郭氏之愛莊子有偽,他於千流百派,獨醉心這一派,應非偶然,而有性情上的根由;問題是他已處在“現代”,莊、陶、王話語毫無支撐,現代文人做不了莊陶,不在於性情,而在“靠打草鞋吃飯”已變成了“靠文學吃飯”。文學職業化或以文學為職業,是莊陶從來不知的事情。“長吟掩柴門,聊為壟畝民”,根本已成過去。

文與食掛鉤,文學變成謀生手段,是一切變化的根本。歷史格局已經如此,就算有人仍抱“為文學而文學”之想,現實也毫無餘地。所以“現代”以來,的確沒有與吃飯無關的寫作,從吃飯角度看百年以來文學發展,很多問題能夠刪繁就簡。

而今,文學收入在中國,又演為一種或繫世間獨異的狀態。目前的中國文壇,同時存在吃公家飯和自家飯兩種作家。亦即,一面是文學已向市場打開,一面是體制內生存仍得維持。後者較三十年前國家的大包大攬,縮水不小,然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依舊極富吸引力,多數想以文學為業者,求之而不能得,真正自甘其外的少之又少。

上世紀80年代,圍繞“堅持”與“自由”曾有反覆而激烈的拉鋸,最終結果卻是互相妥協。“堅持”論尺度有所修正,對“新潮”人物不再拒門外。而後者何嘗不如是?“八五新潮”一代,本悉數身在體制外,逮於今日,未入“彀中”者百不及一。考其原因,實不在理念、取向等,唯生存(廣義的收入)可解,比如莫言所坦承“吃飽肚子”的問題,生計之有所靠、生老病死之有所託,沒有人會敬謝不敏。

近年文學分野那樣大,“嚴肅”與“庸俗”各自判然,人每從道德、精神上有無理想求之,實則卻是生存、收入情態使然。吃公家飯的無後顧之憂,同時市場的利益也沾得上,態度當然從容。吃自家飯、完全委身市場者,朝不慮夕,孤魂野鬼,飢不擇食,豈能不搜奇媚俗以求一逞?這種“一文兩制”收入格局,十分有趣。它其實是百年來文學體制遞替的產物,也是一種暫時的調和,不久或將有變,我們從出版的企業化以及事業單位改革動向中,略見端倪。那時,文學免不了又有一番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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