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廣告(作者:1百萬像素網創辦者)

在我們身邊,廣告無處不在。街上隨處不見的招牌,互聯網上各種各樣的文字或圖片廣告…看得人眼花繚亂,可以說,我們是活在被廣告包圍的世界裡。

“這該死的廣告!”

廣告內容因人而異,如果你不需要這個廣告,可能會有些許討厭,甚至一些人覺得很厭惡。

你試試打開一個網頁,在你不知所措的情況下突然給你個彈窗廣告,但這個廣告內容不是你所需要的,是不是覺得很煩?

但廣告載體現在變得越來越智能了,特別是在互聯網上。現在很多的軟件通常都需要在你手機裡獲取各種信息,包括你的瀏覽信息,地理位置,以及你的通話信息等等,軟件可以根據這些信息來判斷你的愛好,這樣廣告商就可以投放跟你愛好相似的廣告,這樣投放的廣告效率會有所提升,但也不一定。

有些廣告可能並不具有吸引力,因此就算投放給有需要的群體,群體也有選擇的權利。

論廣告(作者:1百萬像素網創辦者)

1百萬像素廣告網

“這是個好廣告!”

廣告是個創意的活。很多公司在投放廣告的時候,都會先把廣告做好,這是個費腦力的事情,不然就算投放了,效果也不佳。因此很多廣告策劃公司應運而生。

廣告業的發展源遠流長。

中國古代廣告萌芽於公元前10世紀左右,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歷史了。根據《週記》記載,在當時的社會經濟生活中,凡是進行交易都“告子士”。在商周時代,交易要以銘文形式銘刻於青銅器之上,這種銘文可以稱為最早的廣告萌芽。隨著戰國時期商業的繁榮,中國早期的商業活動者開始採用廣告形式來傳播交換信息,出現了廣告的最初形式。

廣告業發展到現在,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文字,圖片,霓虹燈等等,廣告的載體更是豐富,網頁,軟件,電視,報紙,書刊等都可以是廣告宣傳的地方。

廣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廣告只會越來越繁榮,不會沉滅,因為任何一個新生事物都是需要廣告的(就算有一定量的客戶群體也需要廣告),不然就沒法讓更多人知道。一個公司想要發展,就只能去投放更多的廣告,就算是所謂的“病毒式”營銷,也是需要廣告的。

社會發展很快,新生事物也越來越多,廣告的更新速度也越來越快。可是廣告到底是利多於弊,還是弊多於利呢?

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答案。如果是站在廣告主的角度來思考,廣而告之無可厚非;如果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如果剛好有需求,也無所謂。其實只要廣告足夠有創意,產品足夠強勁,相信消費者不會過多排斥。

廣告是一個行業,是一種創意,更是品牌的起源。

本文章為原創文章,轉載請註明(馬曉鵬,1百萬像素網www.1bwxs.com創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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