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車險賠付進項稅的抵扣規定

第一種是行業所稱的“實物賠付”。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的賠付方式是由保險公司將投保車輛修理至恢復原狀。在車輛出險後,保險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向修理廠購買修理服務並支付修理費。這種情況下,由於修理服務的實際購買方為保險公司,因此,

保險公司可以憑修理廠向其開具的修理費專用發票行使抵扣權。

第二種是行業所稱的“現金賠付”。保險合同約定,在車輛出險後,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由被保險人自行修理。在實際操作中,保險公司為了提高客戶滿意度,替被保險人聯繫修理廠對出險車輛進行維修,並將原應支付給被保險人的賠償金轉付給修理廠。這種情形下,由於修理服務的接受方是被保險人而不是保險公司,即使保險公司代被保險人向修理廠支付了修理費並取得相關發票,也不能將其作為保險公司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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