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兩男子拒服兵役,將面臨這五項處罰……

內蒙兩男子拒服兵役,將面臨這五項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內蒙兩男子拒服兵役,將面臨這五項處罰……

孫耀武,漢族,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烏敦套海鎮人,普通高中文化。按照徵兵有關政策規定,經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符合入伍條件,於2018年9月1日由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到新疆武警一支隊服役。

梁嘉琪,漢族,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海金山牧場人,大專文化。按照徵兵有關政策規定,經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符合入伍條件,於2018年9月1日由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到廣東海軍陸戰隊服役。

入營後,兩人以不適應部隊訓練生活為由,拒絕服兵役。經所在部隊、翁牛特旗徵兵機構及其家人多方反覆教育無效,分別於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30日被部隊作除名處理,並移送赤峰市徵兵辦。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內蒙古軍區《關於從嚴落實依法徵兵工作的若干意見》(內政發(2017)71號)第十八條有關規定,經旗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孫耀武、梁嘉琪拒服兵役作出以下處理:

1、按照翁牛特旗當年入伍義務兵年優待金標準14205元,兩倍數額給予經濟處罰28410元,罰款上交旗財政,列支民政優撫安置款項(兵役機關負責執行);

2、通報上級人社部門、在全旗範圍內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社部門主要負責執行);

3、通報公安戶政管理和出入境管理部門,兩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手續(公安部門負責執行);

4、通報上級教育系統,兩年內不得升學(教育部門負責執行);

5、在全旗相關媒體、報刊發佈公告,公佈拒服兵役人員名單,納入全旗社會失信聯合懲戒體系(兵役機關負責執行);

對拒不接受處罰的,採取法律程序,移交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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