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周知!交警大隊開展城區交通秩序集中整頓行動

交警大隊開展城區交通秩序集中整頓行動


為不斷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按照文明城市創建相關要求,從即日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組織優勢警力,開展創建文明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對我市城區道路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查處,重點整治機動車不禮讓行人、隨意變道加塞調頭、違章停放、非機動車和行人橫穿馬路、闖紅燈等違法行為進行視頻抓拍和現場查處,並在媒體進行曝光。

處罰標準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罰款50元,記3分;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罰款50元,記3分;

機動車違反停放規定或臨時停車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罰款100元,可以拖移機動車;

機動車違反停放規定或臨時停車規定且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罰款200元,可以拖移機動車;

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罰款10元;

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30元;

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罰款10元;

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罰款30元;

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罰款5元;

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30元;

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罰款5元;

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的,罰款5元;

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罰款20元。


交警大隊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

上述行為不僅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及當事人的自身安全,也妨礙道路交通秩序,影響城市文明形象。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堅持逢違必糾,依法處罰。對以吵鬧、謾罵、無理糾纏、搶奪執法裝備等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公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者進行記錄,並錄入相關係統。對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違法的,根據上級要求實行抄告制度,單位人員違法較多、集中的,深入單位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我們習慣用“車禍猛於虎”來形容交通事故的無情和慘烈,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的缺失和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無視,才是車禍背後的真正元兇。須知,有時的一念之差、一次對安全的忽視,都可能摧毀一個甚至多個家庭的幸福、美滿,我們必須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作為永不突破的行為底線。

讓我們從自身做起,摒棄交通陋習,攜文明一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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