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有名的治水縣令:陳如鬆

史上有名的治水縣令:陳如松

  陳如松像

陳如松(1564—1647),字白南,自號笑道人,明代福建省同安縣從順裡西浦(今廈門市同安區西柯鎮西浦自然村)人。明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舉,時年已四十九歲。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五十三歲出任蕭山知縣。三年後,因得罪浙江巡撫被罷免。接著,入覲京師,報告在蕭山任職期間治理水患及廉潔情況 ,經朝廷考核機構的審查並無過錯,被填補廣東信宜縣令空缺。曾在明天啟元年(1621年),提拔為江蘇太倉知州。天啟四年(1624年)告老還鄉,離任歸田,時年六十一歲。

  陳如松一生的仕途共計八年,雖然在蕭山任職只有三年,但政績斐然,蜚聲大江南北,特別是為蕭山的人文與水利建設勞苦功高,功不可沒。

  陳如松在蕭山任職期間,給蕭紹地區留下了許多遺事,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五十三歲的他出任蕭山知縣,政績可圈可點,如今陳公橋和陳公橋社區中的“陳公”就是對陳如松的尊稱。

  “陳公、陳侯、陳青天、陳半仙、陳蕭山、舊蕭山陳爺”,這些都是當年百姓與官員們對陳如松的稱謂,這些稱謂,都是當年在特定的環境下產生的,有具體的故事情節。其中“舊蕭山陳爺”,是他情急之下自己叫出來的。

  “陳公”“陳侯”是他離任後,蕭山老百姓對他的尊稱;“陳青天”“陳半仙”是一次他到“郡府”(紹興城)去,在紹興城裡遇到一群孩子,竟把他團團圍住,情不自禁地連呼:“陳青天”“陳半仙”……此事他在自述裡這樣寫道:“至郡城,雖三尺童子,亦環呼‘陳青天’‘陳半仙’也”……

  這“陳青天”“陳半仙”外號事出有因。當年,陳如松在蕭山縣衙內一個下午就連續審了三十五樁案子,被官吏、百姓稱之為“升米官司”。“升米官司”的審判流程是這樣的:“不用差役,原告自拘,隨到隨審,並無隔宿(經過一夜),人稱‘升米官司’,以其不煩伺候,持升(量糧食的器具)米做午飯,便了回家耳,所審之事,人謂之目睹情形,無稱冤者,盡皆允服。”這一段文字是陳如松的自述,陳述他審案不用差役,原告都是自己來,所審案子不用人伺候,不用迴避,相當於現在法庭公審,原告、被告、旁聽等相關人員都集中在一起。案子隨到隨審,沒有隔夜,原告與被告審畢以後可以立馬回家,好比是手拿米籮,可以回家做午飯一樣快捷、便當,而且所審案子公道,使人信服,沒有稱冤枉的。這樣便捷的公開審理案子,可謂是陳如松化繁為簡,別出心裁,被時人接受而稱道。“陳青天、陳半仙”的外號就這樣產生了,而“升米官司”因為比喻形象,被廣為傳頌。

  “陳蕭山”是浙江巡按朱階對下級陳如松的稱謂,他在一次巡查蕭山境內的海塘情況時,向身邊的人誇獎陳如松:“浙中吏治陳蕭山第一”,這是說陳如松作風和政績在省內是排在第一位的。


史上有名的治水縣令:陳如松

古時糧船

  而“舊蕭山陳爺”這個稱謂,則是陳如松在情急之下自己叫出來的。陳如松六十九歲那年,也就是陳如松告別宦途八年以後,明崇禎四年(1631年),他從京師僱船回福建同安老家,當船行到山東濟寧境內的運河上,由於河道被各種糧船擁堵,他只好滯留在運河上焦急等待。 他在自述裡這樣寫道:“壬申歸自京師,舟過濟南,糧船擁塞,有奉命官船,積六日不能寸移,舟人苦之。予令人倚棹大呼曰:‘是舊蕭山陳爺、舊太倉陳爺!’”於是,舟人“欣悅鼓舞,悉為寸撥寸移,直推五里許,餘官船皆不得從。”擁堵在河道里的船老大一聽“舊蕭山陳爺、舊太倉陳爺!”的船隻也被擁堵了,就“欣悅鼓舞”紛紛用櫓槳一點一點讓出水道,硬是把陳如松的舟船送出五里之外,而一直因堵塞而停留的官船一艘都不能跟從。

  陳如松自述他人生中最得意、最快樂之事莫過於這件事。試想濟寧的運河上各類運糧船隻擁堵了許多時日,這船老大焦急等待的心情可想而知,還有一些官船,也在河道里擁堵了六日之久而動彈不得,但一聽到是“舊蕭山陳爺,舊太倉陳爺”的船隻也被堵在河道里,那些船老大與船工的心情一下子就興奮與喜悅起來,並齊心協力讓陳如松的船隻擠出重圍,還要送出五里之外,這是不可思議之事。他們只敬佩這一位有政聲、有口碑的舊縣令、舊知州,就連官船都不買賬。

  陳如松在離任八年後,影響力還有這麼強大,這樣的縣令在明代並不多見,在蕭山歷史上也絕無僅有。

  改河建塔不用公帑

  陳如松一到蕭山就開始治理水患,他在《蕭山縣改河記》 中這樣寫道:“蕭水東走易涸(乾涸),議欲南徙河(遷徙河道),自大通橋繞北而行者,五十餘年矣,予始至成之。一朝署定,兩月事竣。為橋者三,糜(花費)金七百有奇(不滿整數的數),於帑(指公款)錢無取焉。惠而不費,永為蕭人不涸之利,豈其以堪輿氏(風水先生)之言也者。時萬曆歲丙辰冬,邑令陳如松題”。

  這一篇題記是陳如松離任蕭山以後寫的,內容非常簡練,一百個字都不到,落款是“邑令陳如松題”。題記的大意是:蕭山的水路向東流容易乾枯,曾經商議過河流改向南流方案,然後從大通橋繞北,這樣的改河意向已經有五十餘年之久了,但一直沒有人定奪,我到了蕭山才把改河的工程付諸行動。改河之事定下來後,這工程用了兩個月就告竣工。造橋三座,花費銀錢七百多,沒有動用公款,這樣帶來水利而不花縣衙款項,卻永遠為蕭山人帶來水利,不是像風水先生說的那樣,只是為了風水才改河道。改道時間為萬曆丙辰年冬天,縣令陳如松題。

  《蕭山縣改河記》中記述,改河工程不動用公款,題記裡沒有寫出是哪一位出的錢。有關誰出的錢,明清的《蕭山縣誌》上都有記載,這款項大部分是蕭山的士大夫出的,其中出錢最多的是蕭山何汝尹。何汝尹曾是由貢士授台州教授,家底殷實,為了改河工程,花去一半家產。

  《大通橋建塔記》是繼《蕭山縣改河記》後寫的一篇塔記,記載了完成蕭山改河以後的又一項工程:“予既南徙(遷移)河,自大通橋繞北,復即其地塔焉。層以七級,費至千金,亦不用帑(指公款)錢也。橋水最深,始關主和尚獨力成之。茲適當水口(此地是蕭山主要出水口之一),五十年前和尚造橋,三十年後宰官(縣官,對自己的稱謂)建塔。天時人事,蓋若有待,可無記與?”

  這篇塔記是這樣敘述的:我完成了城河河道南遷工程以後,這河道就從大通橋繞北,就在那裡造了一座磚塔。這磚塔有七層,花去千金,也沒有動用公款。這裡的大通橋下水很深,由以前的關主和尚獨力完成。這個地方是蕭山的主要出水口。五十年前和尚造橋,三十年後我縣令建塔,季節變化,人事變動,這大好的水鄉景觀,好像在等待著人們去觀賞,怎麼可以沒有記錄呢?!因此陳如松懷著喜悅的心情寫下這篇塔記。接著意猶未盡,又書寫了一篇《大通寶塔頌》,其中有“地臨御水,影侵通河,遙望西山,辰漢可摩”之句,讚美蕭山的秀麗河山。

  大通寶塔,蕭山人稱為“陳公塔”,《蕭山縣誌》上也記載為“陳公塔”。陳如松則名為“大通寶塔”,因為此塔在大通橋東北側的區塊。這裡有一縱一橫的河流交匯,而且河道開闊。

史上有名的治水縣令:陳如松

《蕭山縣誌》

  據居住在大通橋附近,近六十歲的金賢生老師回憶:陳公塔的位置,就在現新桐初中的前面,這個位置大通橋附近的村民都叫“塔匯頭”,我小時候看到的陳公塔上半部分已經被颱風吹斷了,只剩下半截塔身和塔基。塔基周邊都是殘垣斷壁,面積只剩一畝多地。據乾隆《蕭山縣誌》記載:“陳公塔,治東三里,大通橋之左,明萬曆四十一年邑令陳如松建,故名,其塔基三畝一分,系貢生張炳祥舍”。

  “陳公”遺蹟何處覓

  陳如松的光輝事蹟已經過去四百多年時間了,雖然是一些歷史碎片,但遺蹟仍可以追尋。

  首先要說到的是陳公橋。陳公橋,老城廂人應該記憶猶新,它原位於東門外的一座東西走向的古橋樑,就是現在人民路與育才路交叉地塊,後在人民路與育才路拓寬建造時拆除。那麼當年陳如松為何要在這個地塊建橋呢,這是因為當年陳如松實施改河工程時,決定在城河的出水口,當時的霪頭閘(現半爿街社區轉壩)位置築起一道攔水壩,攔水壩的地方現在叫轉壩,當時稱新壩,後稱東壩,盛文壩,在半爿街社區境內,然後就在陳公橋這個位置掘開城河河坎,作為城河的出水口,使得城河的河水向南流淌,這樣城河的水與周邊的河水開始迴旋,從而解決了城河與周邊河道容易乾涸的問題。

  據志書記載,原陳公橋邊有施茶的茶亭,稱“陳公橋茶亭”,橋上還有專門紀念陳如松事蹟的“陳公祠”,這些遺蹟隨著陳公橋的拆除也隨之消失。如今,陳公橋只留下陳公橋社區這個地名。

  “半市七橋足徵東土人煙聚,一河六港匯使南流地利興。”這是回瀾橋的橋聯,上聯的“半市七橋”足以證明蕭山城東的人煙聚集,市井繁華,橋聯上只寫“東土”,不包括整個蕭山城,這裡專門指蕭山東門地塊,聯中的七橋應該是指:回瀾橋、東暘橋、陳公橋、大通橋、文昌橋、廣恩橋、德順橋;下聯的“一河”是指城河及大通河等,這“六港”因沒有留下地名無從考證,“匯使南流地利興”,這就是陳如松主持“改河工程”以後,這河道就向“南流”,這裡的地塊就開始活躍起來了,並且出現了經濟文化前所未有的興盛。回瀾橋的橋聯寫的就是陳如松改河帶來城東一帶蓬勃發展,一派繁榮興旺的景象。橋聯落款是:“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距“改河”時間已有一百七十多年。

  陳如松改河工程,還有一個重要遺蹟,就是半爿街社區的轉壩。轉壩就是繞著壩的地方。這壩上原建有文昌閣,閣的西北角至今有一座古橋,叫文昌橋,也稱萬緣橋,有橋聯鑲嵌在面北兩橋臺的金剛牆中:“人傑憶陳公築壩,啟人文人文乃盛;地靈推蕭邑成梁,開地利地利聿興”,落款是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這回瀾橋與文昌橋兩副橋聯,都是歌頌陳公“改河”功績的。

  前幾年,在紹興錢清鎮的環翠公園內,出土了一塊《蕭山陳侯最績碑記》,碑刻中的內容,就是記錄陳如松在蕭山任職期間的“最績”(明代對知縣考核等級)。紹興錢清鎮舊屬蕭山,錢清地處蕭紹運河交界蕭山最東面的出水口,在此地出土陳如松遺蹟也是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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