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买保险买的是条款,不是买的保险公司

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是不是遇到过这样的声音?那么购买保险的时候到底需不需要看公司呢,接下来贺老师会通过保险法律法规、公司性质及经营范围和保险保障基金一一讲解我们购买保险的时候只是看保险条款吗?

法规

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保险法》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保险法整部法律中只针对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了强硬的限定,在最早的《保险法》上是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可以倒闭,如果现在还有人给您说这样的话我的建议是迅速离开,因为他不是给你做保险风险规划而且是给你做保险推销。

第九十一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这一条告诉我们商业保险公司也是一家公司,也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约束,这是《保险法》第五次修改后商业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图片来自网络

名词

人寿保险业务: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

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第二章 设计与分类

第七条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被保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或者包含有死亡给付条件的保险业务。

《健康管理办法》第二条:健康险定义

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

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

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岀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岀提供保障的保险

人寿保险精算规定 人寿保险定义

人寿保险

是指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分为年金保险(包括定期年金、终身年金)

非年金保险(包括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将年金保险纳入人寿保险范围处理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5号

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寿险业务)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寿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经营的以 人身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包括长期寿险(含年金保险)业务、长期健康险业务及长期意外险业务,

但不包括短期意外险、 短期健康险和短期寿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八条

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在法律规定与行政法规规定内容相冲突时,

法律效率更高

通过不同的法律法规及管理保费概述了什么是人寿保险业务,以被保人死亡或者生产为给付条件的范指人寿保险业务,而在保险法里没有特别明确指出人寿保险业务只包含以死亡为给付条件,按照司法解释可以将死亡或者生产为给付条件的纳入人寿保险业务,但以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业务纳入到了健康保险业务范畴。

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公司性质及经营范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保险行业规范用名如下:

XX人寿有限公司

XX再保险有限公司

XX人寿股份有限公司

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XX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不同后缀名的保险公司就代表了不同业务板块,这个也是在《保险法》第九十六天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这里的人身保险业务指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财产保险业务指XX财险保险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法律有所规定实际工商注册时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呢,我们通过实际工商总局查询截图查看。

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图片来自国家工商总局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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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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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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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和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实际查询得知不同类型的保险公司其经营范围也做了严重的区分,这也就为什么不同类型的保险公司不可以做相同类型的保险业务,但财产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可以从事健康保险或者年金保险业务。

财险保险公司的业务范畴主要集中在无生命体征的标的业务,如车险、房屋险、建工险、灾害险、养殖种植类的保险业务。

健康保险公司的业务范畴主要集中在与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配套的健康类保险业务,如果医疗保险中大病补充保险、企事业单位工会补充保险、职工补充保险等。

养老保险公司的业务范畴主要集中在企业年金、受托投保人管理资金业务。

国家监管及行业应急处理

《保险法》

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十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保险保障基金分为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

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由财产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财产再保险公司缴纳形成。

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由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人寿再保险公司缴纳形成。

第四章 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非寿险保单)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

(二)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章 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人寿险保单)

第二十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

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收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章 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政策性保单)

第二十五条

下列业务不属于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范围,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一)保险公司承保的境外直接保险业务;

(二)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分入业务;

(三)由国务院确定的国家财政承担最终风险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四)保险公司从事的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等企业年金管理业务;

(五)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属于保险保障基金救助范围的业务。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股东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对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该保险公司持有的保单利益、该股东在该保险公司持有的财产损失保险的保单利益,保险保障基金不予救助。

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若保险公司依法申请破产

健康险、意外险保单按照现金价值解约,

由无法清偿部分由保险保障基金支持,损失5万元以下的,

保险保障基金全额救助5万元以上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90%救助

结束语

别再轻信:买保险买的是条款不是保险公司,买保险如果忽视保险出品的保险公司那就要鼓足天大的勇气去接受它可能带来不利后果。

大多数投保人和保险从业人员都会粗暴的引导保费对比上去了,而忽略了保险本生的保障功能。

我们中国有一个古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得不偿失。

因为非人寿保险业务是有现金价退保的风险,这是法律法规约定的。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用一句话:我们购买保险的初心是什么?是为了买一份保险告知自己有保险不管这份保险最后是什么结果;还是为了未来我们一旦发生无法承担的后果有人与我们共同承担度过难关!

这也为什么寿险公司出的重大疾病保险和年金保险90%是带有寿险【身故】责任赔付,健康保险和财险保险公司出品的保险基本不带寿险【身故】这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在经营范围内。

保险合同

是最诚信契约合同,是相对最最安全的产品。

保险公司

通过以上法律法规和监管办法得出一个结论,保险公司不一定安全,经营有人寿险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现对安全,虽然有破产的风险存在,不过人寿保单是必须由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管,保单利益(合同条款)理论不受影响,但原保单公司给予的其他利益失效。

购买中长期保险首选应该放在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就是XX人寿保险公司为主,短期临时类型的保险可以放在财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公司,这也就是由于经营范围限制了无法经营人寿保险业务,这类保险公司的健康意外保险相比寿险公司更具有市场亲民,这也是由费差和死差带来了红利。

买保险是一个很慎重的一件事情,也是关乎一个家庭今后幸福生活。保险买好了是锦上添花,买错误了哪就是杯水车薪甚至出现保单毒瘤得不偿失。

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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