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臨夏部分道路對部分類型機動車實行限行管控措施通告

關於在臨夏市部分道路對部分類型機動車實行限行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推進臨夏市機動車尾氣汙染防治工作,切實改善臨夏市環境空氣質量,緩解臨夏市主要道路交通壓力,保障臨夏市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現決定在臨夏市部分道路對部分類型機動車實行限行交通管控措施,特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嚴禁大型貨車、大型客車、工程車等大型汽車(黃牌車輛)、七座(含)以上客運車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24小時範圍內在以下路段通行:

臨夏市解放南路、解放路、團結路、團結北路、紅園路、慶勝路、光華路、平等路、環城東路、環城東路延伸段、民主東路、民主西路、大小西關路、新西路、新西路延伸段、前河沿東路、前河沿東路延伸段、前河沿西路、新華街、永康路、永寧路、永安路、慶勝東路、光華東路、紅園新村路、河州大道、城東一路、城東二路、城東三路、城東四路、民族路、北濱河中路、北濱河東路、南濱河中路、南濱河東路(牡丹廣場以西)。

二、嚴禁1噸(含)以上載貨汽車(藍牌車輛)每日7:30至19:00在臨夏市解放南路、解放路、團結路、團結北路、紅園路、慶勝路、北大街、光華路、平等路通行。

三、嚴禁挖掘機、裝載機、壓路機等非道路移動式機械設備在臨夏市行政區域的所有道路上行駛;

四、嚴禁尾氣排放不達標的所有機動車(包括,但不限於排氣管冒黑煙的車輛)在臨夏市行政區域的所有道路上行駛。

五、執行工作任務的軍車、警車、應急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以及社會經濟和城市發展需要的公交車、旅遊大巴等車輛不在上述的限行之列。

六、對運送生產、生活的必需物資、物品或不可解體物品的車輛,確需進入限行區域的,須到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在限行道路內通行(達不到國四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七、對違反上述限行交通管控措施規定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或予以行政處罰、記分。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臨夏市公安局 臨夏州生態環境局臨夏市分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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