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創業失敗、低於市場價30%賣房子,但一直都賣不掉,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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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低於市場30%仍賣不掉,需要站在買賣雙方的角度查找原因。

1、賣方影響房屋成交的因素,主要有以下5個方面。

一是房屋所在城市人口淨流出,對房屋需求不大。

二是房屋所在地理位置不好,或交通不便,或生活配套不全,沒有亮點導致沒有吸引力。

三是房屋本身物業條件不好,或房屋老舊,或沒有電梯不方便上下,或物業服務較差,沒有舒適體驗。

四是房屋不動產權證未滿兩年,導致交易手續費高。

五是當地房價虛高,降低30%後仍不具備高性價比。

2、買方影響房屋成交的因素,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

一是當地房價較高導致首付超出普通居民承受能力。

二是當地新房供應充足,二手房首付較新房首付高。比如買房人購買首套房,買新房需支付房屋總價的30%,買二手房需支付“雙方商定成交價格-房屋評估價格70%”後的差價,再加上二手房交易手續費。買新房首付壓力更小導致難成交。

三是人們本能的喜新厭舊,尤其對於需要鉅額購買的房子更是如此,房屋本身若不具備學區房這樣的硬核概念,很難打動購房者。

四是受疫情影響很多行業不景氣,老百姓普遍有了工資收入降低的預期和預留資金應急的想法,加之國家反覆強調房住不炒,房價未來走勢是漲是跌更多人選擇觀望,更降低了成交可能。

綜上。房屋成交是買賣雙方供需匹配的結果。建議你的朋友仔細分析確定到底是哪方面因素影響了成交,然後有針對性加以解決,最核心的方法還是繼續降價提升吸引力,以便儘早賣出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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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是你想賣,就能隨便賣,最後知道真相的人,眼淚掉下來。


很多城市的房價十年時間普遍上漲了三至五倍,炒房的人幾年間輕鬆獲得了實業多年賺不到的錢。如果說按照2020年的收入水平衡量房價,2015年的房價水平還相對合理,雖然略高,但是總體還能接受。可惜2016年開始,房價又開始一輪瘋漲,能買得起房的剛需已經越來越少了。


低於市場價30%還賣不出去,歸根結底是房價太高的緣故。除此之外,受疫情影響,相當比例的家庭收入受到影響,工作穩定性變差,購房需求進一步萎縮,剛需也會更加謹慎購房。


就在今天,我在刷抖音的時候看到一個白領家庭準備賣房去租房的視頻,原因是還不起房貸了。相信在今後半年時間裡,類似的情況會越來越多,而低於市場價30%以上賣房將會是很多人的選擇。


為什麼會低於30%?


原因之一,是首付比例就是30%,低30%相當於差出一個首付的錢。

原因之二,是因為一旦貸款逾期數月,銀行走法律程序收走房產後,也會以低於市場價至少20%的價格拍賣,而首次拍賣失敗的話,會再低20%拍賣。當拍賣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時,購房人還要承擔剩餘貸款,這意味著房子沒了,裝修款沒了,幾年還的貸款沒了,最後還有債。


在工作穩定,收入較高的階段,揹負部分債務不足為慮。

當工作開始不穩定,家庭收入驟降的階段,債務問題立刻顯露。


對於剛需群體來說,即便看到了實惠,買房也要看家庭實力,更要考慮今後如何還貸。但凡沒有鐵飯碗的人,在當下買房時都要考慮風險。


創業失敗了,賣房是解決債務的一大選擇,但是想要快速賣房,30%可能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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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您朋友要換一個邏輯了。

低於市場價30%真的有價格優勢嗎?

今年2月以來,在一些3、4線城市,一些國內知名的房企業的一手樓盤長期都是78折、75折。

而一些本地小房企,因為資金鍊更加緊張,折扣更多。

1、2年前,一些城市出現了“一二手房價倒掛”的現象。可是,這只是在房價猛漲時,“一手房限價”政策的結果,並非市場需求的真實反映。

在無限制、地段相似的情況下,您是願意用25%的折扣買個新房,還是用30%的折扣買一個二手房呢?

事實上,如果加上契稅等雜七雜八的交易成本,可能您朋友的房子比人家一手還貴一些。

如果您朋友在這樣的城市、區域,可能要重新審視一下降價30%的價格競爭力了。


盲目調價未必有效

如果您去二手房交易平臺看看過往放盤、成交的情況,您會發現:同一片區,並不是價格越低越好賣。

房子不是衣服。

買衣服時,您可能會因為“老闆娘跑路,清貨轉讓”而多買衣服。

但房子不同,房子可能是許多人一生中最重大的一筆交易,必須慎之又慎。

而二手房市場的門道又多,對於“異常價格”的房子,買家往往更加警惕。

所以,與其再降價,不如去找信譽好、專業能力強的中介,給他們多一點費用,讓他們想辦法把房子賣出去。


總之,房地產市場的邏輯與1、2年前已經截然不同了,如果您朋友想盡快把房子賣出去,還是要換一換邏輯的。

比變化更可怕的,是邏輯跟不上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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