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 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進一步明確了:“三代”的範圍、管理,稅款支付手續費的支付比例和限額等!
“三代”範圍明確了
財務不看損失會很大
2月2日起,三代手續費就按新政策執行了!變化挺大,關係到每一個企業和財務人員的利益,務必要仔細看看,不然損失很大!
劃重點!這些變化財務必須知道!
一、“三代”範圍明確了!
1.代扣代繳是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已經明確規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支付款項時,代稅務機關從支付給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收入中扣留並向稅務機關解繳的行為。
【例】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代收代繳是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已經明確規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收取款項時,代稅務機關向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收取並向稅務機關繳納的行為。
【例】出售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車輛車船稅
3.委託代徵是指稅務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關於有利於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要求,按照雙方自願、簡便徵收、強化管理、依法委託的原則和國家有關規定,委託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徵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的行為。
【例】比如上海地區個人房屋出租稅採用委託代徵,具體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4號)文件。
“三代”稅款手續費
支付比例和限額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扣代繳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扣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扣繳義務人年度最高限額7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手續費比例的,按規定比例執行。
【補充】《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如果反算一下70萬÷2%=3500萬元,也就是說年度內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500萬元,正常按照百分之二的手續費,超過(含)3500萬元只能付70萬元。
【補充】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有“年度最高限額70萬元”,除稅務機關委託證券交易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代徵證券交易印花稅有限額,其他代收代繳和委託代徵手續費沒有限額。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收代繳車輛車船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收稅款的3%支付手續費。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收代繳委託加工消費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收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委託受託雙方存在關聯關係的,不得支付代收手續費。關聯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確定。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收代繳其他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收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
5.稅務機關委託交通運輸部門海事管理機構代徵船舶車船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徵稅款的5%支付手續費。
6.稅務機關委託代徵人代徵車輛購置稅,稅務機關按每輛車支付15元手續費。
7.稅務機關委託證券交易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代徵證券交易印花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徵稅款的0.03%支付代徵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代徵人年度最高限額100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委託有關單位代售印花稅票按不超過代售金額5%支付手續費。
8.稅務機關委託郵政部門代徵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徵稅款的3%支付手續費。
9.稅務機關委託代徵人代徵農貿市場、專業市場等稅收以及委託代徵人代徵其他零星分散、異地繳納的稅收,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徵稅款的5%支付手續費。
所有企業都能領嗎?
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財行〔2019〕11號文件規定:稅務機關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確定“三代”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擴大“三代”範圍和提高“三代”稅款手續費支付比例。
簡單來說,想要領取個稅手續費,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三代”(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託代徵)的法律規定範圍。
2、財務制度健全、便於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有熟悉稅收政策的專門辦稅人員。
對於絕大多數企業而言,只要企業屬於法定扣繳義務人,並按照規定履行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就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代扣代繳個稅手續費。
不過,有四種情況,不能獲得稅款手續費:
1、企業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委託代徵協議規定履行代扣、代收、代徵義務。
2、由稅務機關查出,扣繳義務人補釦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不向扣繳義務人支付手續費。
3、因企業自身原因,沒有及時提交稅款手續費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4、企業辦理註銷清算,在稅務註銷登記後3個月內沒提交手續費申請資料的。
條件符合了!
這個錢怎麼領?
三、“三代”稅款手續費如何領(過期作廢)
1.“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清算。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應於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
【例】2019年度的單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必須在2020年3月30日前去申請提交相關資料,過了2020年3月30日,2019年度單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是“自動放棄”,但是隻能等以後領2020年度及以後年度的。
2.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在年度內扣繳義務終止或代徵關係終止的,應在終止後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手續費申請資料,由稅務機關辦理手續費清算。
【例】單位辦理註銷清算,應該在稅務註銷登記後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手續費申請資料申請單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
3.稅務機關應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本通知規定支付“三代”稅款手續費。
【提醒】通俗的說,稅務機關會在每年1-3月會通知各單位或個人什麼時候去,集中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需要關注主管稅務機關的通知哦!
辦理方式:
1、帶齊稅局要求的材料,到稅務機關辦理。
2、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進行網上辦理。
3、各地辦理方式和所需材料可能存在差異,具體諮詢當地稅務機關。
”三代”稅款手續費如何使用?
“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於與“三代”業務直接相關的辦公設備、人員成本、信息化建設、耗材、交通費等管理支出。
上述支出內容,國家已有相關支出標準的,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沒有支出標準的,參照當地物價水平及市場價格,按需支出。
單位取得的“三代”稅款手續費以及手續費的使用,應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手續費相關規定
1.《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2.《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稅務機關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手續費,應當填開退還書;扣繳義務人憑退還書,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退庫手續。
3.《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扣繳的稅款,按年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不包括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查補或者責令補釦的稅款。
扣繳義務人領取的扣繳手續費可用於提升辦稅能力、獎勵辦稅人員。
作為會計
這筆錢怎麼做賬?
1、報表填列:計入“其他收益”會計科目。
依據2018年9月7日財政部會計司發佈的《關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有關問題的解讀》:
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收到的扣繳稅款手續費,應作為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的項目在利潤表的“其他收益”項目中填列。
1、實例說明會計分錄。
舉例:某企業是一般納稅人,收到21200元的個稅手續費。
1、收到返款:
借:銀行存款 21200
貸:其他收益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200
2、公司拿出1萬元獎勵財務部辦稅員:
借:應付職工薪酬 1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
“三代”稅款手續費涉稅處理
1.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收入是否繳納增值稅?
回覆:企業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取得了收入(手續費),屬於有償提供服務,應按照“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總局口徑)
提醒:一般納稅人,則是6%的稅率抵扣企業進項後計算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則是3%的徵稅率計算應交的增值稅
2.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收入用於獎勵相關人員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收入可以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回覆: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收入用於相關人員的獎勵或補助,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範疇,適用“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但是屬於免徵項目。
3.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收入不屬於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
回覆: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返還的2%手續費不屬於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應作為應稅收入,徵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將取得的手續費獎勵給本單位從事代扣代繳工作的員工屬於工資、薪金,因此在企業所得稅上此筆支出是可以作為工資、薪金在稅前扣除,並且此項支出可以增加工資總額進而加大稅前扣除“三項經費”的扣除基數。
文件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徵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