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調整員工職務,降薪合法嗎?

有網友諮詢:我從2012年進入公司擔任生產管理職務,從去年11月份公司把我從車間主任的職務調崗到車間主管職務,當時也走了流程我本人也簽了字內容是降級但薪資待遇不變,但是到了今年我的合同3⃣️月份到期了,昨天公司通知我去籤合同是降薪,我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去告公司嗎?還有我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給我補上嗎?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針對勞動者作出的任免決定系用人單位內部對其管理人員的任免事項,只是勞動者所任職務的變動,並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屬於企業的管理行為,企業有權自主決定。但變更後勞動者的工資不能低於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工資。因此,降薪是不合法的。

此外,補繳社保現在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不審查,需要到社保局去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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