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是中國邏輯思想大繁榮的階段

先秦時期,周朝統治力日漸下降,先後出現春秋五霸、戰國七雄的割據局面。在這樣一個鬥爭激烈地時代,在思想上出現了“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現象,在這一時期的思想潮流基本奠定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基礎。那麼在這一時期的思想究竟有多麼繁榮呢?漢代史學將他們主要分為十家,即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陰陽家,縱橫家,農家,雜家和小說家。其中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的影響最為深遠。

先秦邏輯思想及方法的特質是推類。所謂推類,就是我們現在俗稱的“打比方”。在先秦時代談“類”、用“類”的歷史文化氛圍下,它成為一種引證諭證的思維論辯型式。從“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美哉我少年中國,與天不老;壯哉我少年中國,與國無疆”,都使用了這種思維方法。

先秦邏輯的發源可以追溯到名家和法家的奠基人鄧析、儒家創始人孔子和墨家創始人墨子。在他們那裡,作為邏輯範疇的“類”概念和相當於概念的“名”都被提出來了。墨子還提出了“辯”和“故”等邏輯概念。這就為古代邏輯的產生奠定了基礎。爾後,惠施和公孫龍比較自覺地探討邏輯問題。惠施擴大了前人辯詰的範圍,把它應用於自然界的一般事物中;公孫龍探討了名的確定性問題及正名的原則和方法,闡述了著名的邏輯命題“白馬非馬”等。他們對古代邏輯的形成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後期墨家在同詭辯鬥爭中,總結了前人的思維成果,寫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具有一定體系的邏輯著作《墨辯》(或稱《墨經》)。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荀子寫出了《正名》篇。這兩部論著標誌著中國古代邏輯的誕生。法家集大成者韓非提出的“矛盾之說”,也為古代邏輯增添了新的內容。

先秦時期是中國邏輯思想大繁榮的階段

先秦邏輯以名、辭、說、辯各種思維形式及其規律作為研究對象,由此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邏輯體系。名、辭、說、辯大體相當於西方邏輯中的概念、判斷或命題、推理和論證。先秦邏輯強調邏輯在認識上和政治上的重要作用,認為它一方面可以辨同異,明是非,察名實之理,是幫助人們辨明真理的工具;另一方面,它可以明貴賤,處利害,審治亂,使國家跡長功成。

先秦邏輯在思維基本規律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比較重要的思想。例如:墨家把辯規定為爭論一對矛盾判斷,並且指出辯不能“無勝”,也不能“俱勝”,實際上表達了矛盾律和排中律的思想;韓非的“矛盾之說”,強調“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實際上內涵兩個不相容的判斷不能同真的思想,更巧妙地表述了矛盾律的精神實質。同時,先秦邏輯還揭示了一些命題中包含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如《墨辯》說“‘以言為盡悖’,悖,說在其言”。意思是說如果你說“一切話都是錯的”,那麼,你說的這句話本身如何呢?倘若“言盡悖”正確,則至少有一句話是正確的,因此並非“言盡悖;倘若“言盡悖”不正確,那麼你認為它正確,一定不符合事實。《墨辯》還揭露了“非誹者悖,說在弗非”和“學無益也,說在誹者”等命題中所包含的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從而表明先秦邏輯已經比較自覺地理解和運用了矛盾律等思維形式的基本規律。

中國先秦邏輯思想較之秦漢以後的邏輯思想,有兩個顯著的特點:①先秦邏輯是中國古代邏輯史上的高峰。它在兩千多年前就形成了比較獨立、比較完整的古代邏輯體系,成為各思想家思考和辯詰的準則與方法,在先秦社會,尤其在春秋戰國時期,發生了很大的影響。秦漢以後,中國古代邏輯日趨衰微。魏晉時期,名辯思潮復興,雖然出現了象魯勝那樣有成就的邏輯家,但總的說來都沒有達到先秦邏輯的水平。直到清代考據學興起,對先秦諸子之學包括邏輯典籍的研究、評論之風日漸高漲,但也是對先秦邏輯典籍的整理、疏解,揭舉其中的邏輯精華,而不見有多少創新與發展。②先秦邏輯是“土生土長”的、純粹的中國古代邏輯學。它比較注重思維內容,而沒有在思維形式結構方面多下功夫。本文為中國大百科全書數據庫原創,轉載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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