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勞動法新規:員工的情況辭職,用人單位也要賠償!

每年都有很多人臨近年末選擇辭職,原因無外乎:公司裁員,不滿待遇問題主動辭職,需求更好的職業發展。那你知道離職之後會有補償嗎?小夥伴們往下看,今天講講員工離職賠償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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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很多單位想讓勞動者主動辭職,以避免支付補償金。有時候採用的手段很極端,殊不知這樣的非法手段下,即使員工主動辭職,單位也是免不了要支付賠償的。甚至,因為涉及到非法解約,存在違法行為,還將面臨支付勞動者雙倍經濟補償金的懲罰。

1、非法調崗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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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依法提供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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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在非法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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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時足額髮放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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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4種情況下,即使是勞動者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必須要支付經濟補償;這是《勞動法》明文規定了的,如果你的單位非要違法操作,你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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