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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規定
所以,只要你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30天一到就可離職,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什麼重要工作需要處理,3-5天交接完工作即可離職。
But公司口頭解僱為何變卦呢?
原因1:公司找到了合適的人員準備解僱你,突然應聘者不來了。
原因2:公司要優化人員,突然發現離職過多,工作交接不上,於是讓你暫時繼續。
原因3:公司解僱要付賠償金,發現不合適於是準備等你主動離職。
人無信不立,事無信不成,商無信不興。
無論何種原因,一個企業出爾反爾,無誠信,無道德,勢必走向敗落。
寄語:建議你從長計議,騎驢找馬方為上策!
我是你身邊的職場專家——一往直前1919,記得關注點贊👍!一往直前1919
那就正常辦了離職手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