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組織發放1.1億元各類消費券和補貼推進服務業發展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運城市進一步擴內需促消費六條措施的通知

為擴大內需、刺激消費,促進市場回暖,在落實《關於有效應對疫情推進服務業發展十四條措施的通知》(運政辦發電〔2020〕17號)的同時,全市組織發放1.1億元各類消費券和補貼,制定以下六條措施。

一、開展家電促銷補貼活動,全市戶籍居民在我市限額以上家電賣場購買家電,通過發放家電定向消費券的形式進行補貼,一次購買家電滿1000元可使用一張200元定向消費券,全市安排不少於5萬張。(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二、發放2000萬元電子消費券,消費者(含外來人員)可在全市餐飲住宿、商超便利、文化旅遊、家居裝飾、油品建材等限額以上門店使用,電子消費券可與商家優惠活動疊加使用。(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三、我市戶籍居民在我市限額以上汽車經銷企業購買國六標準乘用車輛並在我市落戶,通過發放汽車定向消費券的形式進行獎補,每車售價8—15萬元獎補1000元,每車售價15萬元以上獎補2000元。(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四、組織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支付寶、美團、蘇寧易購、萬達廣場等機構發放各自平臺電子消費券2000萬元。(市商務局)

五、組織中石化、中石油、諾維蘭、彩虹汽貿等企業開展促銷活動,消費補貼4000萬元。(市商務局)

六、組織中心城區大型城市綜合體採取品牌聯營、戶外展示、營銷互動等形式開展各類促消活動,減免城市管理費、佔地費等費用。(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

以上措施第一至第五條起止時間為發文日至7月31日,第六條全年執行。電子消費券、定向消費券在“阿里本地生活”、“支付寶”,微信“運城市消費扶貧供銷數據”、“工行手機APP”、“建行三晉通APP”平臺首頁領取。消費補貼由各企業組織發放。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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