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院執行局到府谷法院調研指導執行團隊化改革工作

2020年4月29日,榆林中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庭長白東平一行到府谷法院執行局調研指導執行團隊化改革工作,與府谷法院執行局局長張培華、執行二庭霍武星進行了座談。

榆林中院執行局到府谷法院調研指導執行團隊化改革工作

在座談會上白東平指出,團隊化改革不僅是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改革任務,更是新時代面對執行工作實際的必然改革措施,為了推動“雙進”工作,加快執行提質增效,府谷法院執行局應當多“走出去”,借鑑兄弟縣區法院先進經驗,科學合理推進自身的團隊化建設,“拿來”但不能侷限於“照搬照抄”,要使得改革舉措符合府谷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在外部充分調研、內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實現執行團隊化改革的因地制宜。

張培華向白東平彙報了現有執行團隊運行情況,提出了府谷法院執行局團隊化改革的初步方案及改革實施前面臨的亟待解決問題。白東平針對府谷法院執行局的方案,提出了三點建議:一、監管好“存量”案件,保證財產不失控,監管不缺位,逐步實現“存量”案件進入有效的流程管理;二、分流好“增量”案件,摒棄從前傳統粗放式的執行模式,實現“增量”案件有序流轉,繁簡分流,緩急分開,辦理好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特別是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三、架構好團隊框架,內部深挖潛力、外部積極爭取,加強執行隊伍建設,為案件辦理質效的提升提供有力的人力資源支持。

最後張培華表示,府谷法院執行局會將白東平庭長此行的調研指導視為“傳經送寶”,以此次座談為契機,借從最高院到基層法院執行團隊化改革的春風,不遺餘力推進團隊改革工作,為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府谷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懈努力!(府谷法院 霍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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