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遭罚单


云南一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遭罚单


近日,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官网披露,文山、楚雄、玉溪三个地方监管分局对富滇银行、云南红塔银行等银行给予处罚。


具体处罚如下:


一、对富滇银行文山分行处罚:


1、周雪君因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款“三查”不尽职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给予警告;


2、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文山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对富滇银行文山分行处罚49万元。


云南一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遭罚单

云南一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遭罚单

|银保监云南监管局官网截图

另外,银行在运营过程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监管机构连开三张罚单。


二、对云南红塔银行处罚


1、因公务卡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审批严重不审慎。玉溪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云南红塔银行(法人代表为李光林)处罚60万元;


2、李荣对云南红塔银行“贷款审批严重不审慎”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玉溪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禁止李荣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3、韩正徐因越权审批发放贷款,参与民间借贷,对楚雄红塔村镇银行(原楚雄兴彝村镇银行)“贷款管理不力,审批不尽职,违规处置呆账”负有主要领导管理的直接责任。楚雄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取消韩正徐8年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8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8月30日,楚雄兴彝村镇银行正式更名为楚雄红塔村镇银行。


楚雄兴彝村镇银行由红塔村镇银行的前生玉溪市商业银行牵头并发起设立的楚雄州第二家村镇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末,云南红塔银行注册资本近63亿元,资本净额达111亿元,资产总额达10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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