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4月9日19時46分,中國在西昌衛星發射中心發射了長征3號乙運載火箭,執行印度尼西亞PALAPA-N1衛星發射任務。火箭一二級飛行正常,但是由於第三級發動機工作異常致衛星殘骸墜落於太平洋,此次發射宣告失敗。
航天發射是一項高風險性的活動,從某種意義上說發射失敗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最近一段時間中國航天發射的失敗概率是比較高的。前不久長征7號運載火箭在文昌航天中心起飛之後,因為二級火箭發動機出現故障導致發射失敗。而本次長征三號乙火箭則是中國一個金牌火箭,而且其故障點還是最成熟的火箭發動機。
為什麼中國火箭在最近一段時間連續出現了問題?這究竟是偶然事件還是存在著某種必然,其中的原因值得進一步思考。有一種觀點認為:頻繁的發射事故可能和現在的航天人才流失有著一定的關聯。中國現在已經出現了多家民營航天企業,而且這裡民營企業還頻繁地在國字號航天機構中挖掘高端人才,這對中國航天事業的發展和穩定客觀上是存在著不利影響的。
比如在2018年,西安航天六院一則要求上級機關阻止火箭發動機設計師張小平跳槽的文件就在網上爆紅。航天六院負責中國各型液體運載火箭發動機的設計工作,也就是說接連出現故障的長征七號和長征3號乙火箭發動機都是該院研發的。但是就是這麼一個極端重要的航天單位,在2018年竟然發生了重要崗位設計師跳槽到民營航天公司的事情。而對此航天六院沒有辦法阻止,只能通過發文件要求上級機關阻止,並且強調"張小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他的離開可能會對中國登月行動構成影響",但是最終張小平設計師仍然跳槽到了一家民營航天企業。
在張小平跳槽之後,航天6院所研發生產的火箭發動機就在長征七號、長征三號火箭的發射過程中接連失利,這種巧合不得不讓人有所聯想。如果說是張小平一個人的影響,那顯然是誇大了個人的作用和能力,張小平的跳槽對於航天六院真正的衝擊可能是攪動的人心。因為對於那些和張小平處在同一水平線上的設計師來以及高級技工來說,年薪20萬和年薪百萬的對比是非常明顯的,一旦這些航天設計師以及高級技工被挖走,或者被民營企業不時拋出的邀請所打動,那麼航天產品的質量和穩定性也就沒法得到保障。
如何避免這種不利的情況?從現實的情況看,應當從三個方面入手。
首先就要落實入職管理制度。即便是西方國家某些關鍵的航天或航空機構,對於關鍵崗位人員的跳槽也是有著嚴格要求的。所以在市場競爭的形勢下,某些關鍵的中國航天及軍工企業也要對跳槽行為進行相應的限制,特別是在一個合同期以及項目研發階段,應當徹底杜絕跳槽現象。
其次,要在國有航天機構內部實施公平和高效的激勵機制,既要提高關鍵工作崗位上人員的收入,也要體現其個人價值,以有效對抗外部誘惑。
最後,要對民營航天企業進行合理的規範。比如,鼓勵民營航天企業從國外引進人才、自主培養人才、或者返聘從國有航天機構退休的人才。對民營企業在國有航天企業過度挖牆腳的行為,要給予明確的禁止。
這類規範和引導可以防止出現"民營航天沒有發展起來,國有航天卻被挖倒"的不利局面。
(來源:頭條號——貳零貳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