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小姐姐帶你認識國家安全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你瞭解多少?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來歷?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該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國家安全法第14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為什麼要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強化公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責任,是國家安全的固本之策和長久之計,也是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活動的根本目的。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幾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5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維護國家安全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國家安全的真正實現有賴於人人參與、人人有可為。

2020年4月15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佈實施以來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普及國家安全知識,增強群眾國家安全意識,提高民眾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的能力,高新區人民檢察院積極行動。

我院積極利用一樓大廳電子顯示屏進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標語播放,營造全民學習的氛圍。

檢察官小姐姐帶你認識國家安全日~

維護國家安全,這些事情不能做:

01任意拍、曬照片

一件軍裝、一艘軍艦、一個保密單位的辦公環境……切忌將這些重要機密物件、環境當做照片背景,涉密信息等也不要隨意發佈到社交平臺。

02發表違法言論,造謠生事

造謠傳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威脅社會安全,國家賦予公民充分的言論自由,但並不意味著公民在發表言論時可以隨心所欲,甚至造謠生事。因此,公民在充分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維護乾淨清朗的輿論空間。

03非法買賣“雲”設備

衛星數據接收卡、無線攝像筆、實時視頻無線監控器、GPS跟蹤定位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專用間諜器材。”別為了賺錢,什麼都賣。

維護國家安全,我們可以這樣做:

0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0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線索;

03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0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0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0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0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平不肆險,安不忘危。”

國家安全的含義早已不限於“保衛國家不受侵略”,而是拓展到了經濟、社會、科技、文化、生態環境、網絡空間等各個領域,和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需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強化底線思維,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從容應對、處置、化解社會安定挑戰。

如果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和線索,請撥打“12339”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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