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事故,治療時,公司必須為員工墊付醫藥費?

我是杭州鄒祺明律師,這期內容是我朋友公司遇到的事,員工在工作中發生輕微事故,公司將員工送到醫院,但治療後,員工要求公司墊付醫藥費。我國法律有無強制性規定,發生工傷在治療時要求公司墊付醫藥費呢?

發生工傷事故,治療時,公司必須為員工墊付醫藥費?

相關的法律規定包括國務院制定的《工傷保險條例》和各省制定的工傷保險條例。其中《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員工得到及時救治。這條規定的比較寬泛,也不太明顯,從工傷保險條例的精神出發,我們可以分情況討論:

發生工傷事故,治療時,公司必須為員工墊付醫藥費?

第一發生輕微傷時,若公司將員工及時送到醫院治療,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公司無需墊付醫藥費。因為發生輕微傷,公司已經將員工及時送到醫院,可以認為公司採取了有效措施使員工得到了及時救治。輕微傷對工傷員工不會造成太大的傷害,在醫院的治療措施也相對簡單,員工並沒有失去行動能力。發生的醫院費也不多,員工個人能夠承擔該筆醫藥費,也不會因為公司沒有墊付醫藥費給員工造成生命危險。

發生工傷事故,治療時,公司必須為員工墊付醫藥費?

第二種情況,受傷達到輕微傷以上,這種情況受傷程度已經給員工身體照成較大傷害,治療措施複雜、治療費用花銷巨大、員工行動能力受阻,同時員工經濟能力也無法承受,所以達到這種受傷程度我認為公司應當墊付醫藥費,從員工的身體傷害和生命危險考慮,應當第一時間保證員工及時有效的治療。

當然上面是對國務院的工傷保險條例的理解,但有些省份的工傷保險條例對這個有明確規定。

發生工傷事故,治療時,公司必須為員工墊付醫藥費?

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的,用人單位應當先行墊付治療費用。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治療事故傷害所需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付,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後,由用人單位向經辦機構申請結算。此外還有吉林省、河北省、湖南省及深圳市,不管是否是輕微傷,只要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都應當先行由公司墊付醫藥費。

發生工傷事故,治療時,公司必須為員工墊付醫藥費?

我執業區域浙江省,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放給工傷職工,其中用人單位先行墊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還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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