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縣市場監管局五項措施全力助推餐飲企業恢復營業

為助推食品經營企業復工復產,蕪湖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省局關於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深層研讀、認真分析食品經營許可辦理流程,進一步推進許可審批相關工作,全面提升行政審批質效。

蕪湖縣市場監管局五項措施全力助推餐飲企業恢復營業

   一是放寬健康證辦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到期的,允許延期使用至疫情解除後90天內,新開業的單位除外。此外,非直接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也不需要取得健康證明。

二是取消場地證明。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材料。根據《蕪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清理縣政府及部門及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蕪湖縣市場監管局率先精簡證明材料,企業經營場所改為自主申報,現場審查時對書面申請材料和場所進行情況核實,為全縣招商引資企業送去政策福音。

三是探索“一照多址”。探討企業登記住所與經營場所(貯存場所)不一致問題。蕪湖縣市場監管局為投資企業,開闢綠色通道,實行“一照多址”讓計劃開枝散葉的企業享受到了政策的便利。這樣一來,不僅簡化了企業的登記手續,也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切實做到把方便留給企業,把困難留給自己。

四是落實“先照後證”。解決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與實際經營不一致問題。根據商事登記改革“先照後證”的要求,營業執照解決的是主體資格的合法性問題,對能否從事食品經營,具體能從事什麼經營項目,由市場監管部門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審查通則(試行)》等確定,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與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沒有直接聯繫。

五是推行“容缺受理”。食品經營許可“容缺受理”制度和告知承諾審批制度。根據《關於在我市行政許可事項中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蕪湖縣市場監管局結合實施信用承諾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守信主體不齊備的情況下實施“容缺受理”。對較低風險的食品銷售經營單位食品許可的,實施“先證後查”。解決企業復工復產中面臨的實際問題,讓行政審批提質增效跑出“加速度”。(作者:芮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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