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两级检察院全面完成派驻检察室设立工作

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效、增强打击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全区普通刑事案件、重大案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固原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亲自过问,多次督促,明确要求4月25 日前全市派驻检察室全部设立。为确保此要求落实到位,市检察院严格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市县(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派驻检察室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监督原则、工作职责、监督事项和监督办法、提前介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全市派驻检察室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实施意见》下发后,各县(区)检察院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沟通协调,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在全市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室9个。

4月24日上午,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固原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简称派驻检察室)在固原市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云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关领导、干警参加了挂牌仪式,标志着固原市两级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的设立工作全面完成并正常开展工作。

李云峰同志在挂牌仪式上提出:一是要加强配合。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保障好派驻检察室工作需求。二是要加强沟通。要利用好派驻检察室这个有利平台,对全市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要及时邀请检察人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三要加强培训交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要针对检察机关反馈的侦查薄弱环节、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邀请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员通过培训、沟通予以解决。

樊百安同志对派驻检察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思想高度重视。派驻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派驻检察室的重要意义,确保认识重视、工作到位。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派驻检察人员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推动检察监督向事前监督、实时监督转变,推动“两项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三要加强沟通协作。派驻检察人员要针对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如刑事案件不捕率过高等情形,认真组织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及时反馈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

下一步,固原市检察机关将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秉持“监督到位不越位、引导侦查不代查、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指导不包办、信息共享不泄密”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工作制度,构建新型检警关系,为建设平安固原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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