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最好不要在公共場所吵架”,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夫妻之間,最好不要在公共場合吵架,我很認同這句話,至於為什麼不能在公共場所吵架,我是這樣認為的。因為大多數的公共場所都有警示標語,不許抽菸,不許大聲喧譁。再說,夫妻之間,有什麼問題不能回家商量,非得在公共場所吵架呢?以吵架的方式能解決問題嗎?只會越吵問題越大,越吵越生氣,越生氣說出來的話越難聽,越難聽的話就越傷人,越傷人的話就會越傷心,心要是傷透啦,就會不歡而散,甚至離婚。所以,夫妻之間,有什麼事情可以事先就商量好,得到對方的同意再去辦,這是夫妻之間相處之道的重要條件,這樣會減少一些誤會和麻煩。比如,有的男同志,做什麼事情都不和媳婦商量就辦啦,媳婦就覺得丈夫拿她當外人,眼裡沒有她,所以就生氣,吵架,二個人組成家庭不容易,婚後一定要互相信任,互敬互愛,互相溝通,有事先商量好了,在去辦就不會吵架啦。歡迎大家一起來評論,留言。


用戶寸草之心


夫妻吵架,當然不要在公共場所,所以,我對這句話是高度認同的。

首先我們要知道,人與人之間,吵架總是難免的。因為無論是夫妻之間,還是親戚朋友之間,由於觀念的差異,看問題的角度有別,或多或少都會有些矛盾,但如果僅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拌拌嘴也就過去了,誰都不會往心裡去。

只有涉及原則性的問題,比如財產糾紛、男女出軌、贍養老人等,若是處理不當,就可能使矛盾尖銳激化,吵架也就會自然而然的發生。

其實夫妻之間,偶爾的吵吵架,反而能促進雙方的瞭解,增進彼此的感情,尤其是還處在磨合期的夫妻。只有那些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的夫妻,吵著吵著,感情就淡了,可能婚姻也沒了。

所以說,對夫妻吵架,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偶爾吵吵可以有,三天兩頭絕不行。

但是,吵架一定要注意場合,尤其不能在公共場所吵架。為什麼?

第一,吵架總歸不是什麼好事,沒必要讓別人瞧熱鬧。再恩愛的夫妻,吵架的時候說話總是難聽的,氣頭上可能什麼難聽的話都說得出來。如果在家裡吵架,吵過也就算了,之後也不會計較。若是在公共場所,情況又不一樣。中國人天性喜歡瞧熱鬧,愛圍觀。你一吵不打緊,倒引來了一大批“瞧熱鬧不怕事大的”。他們可能把你當笑話看,你說好看不?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你一吵架,可就臭名遠揚了。若是事態嚴重,還有可能因擾亂公共秩序而被警察帶去問話呢。

第二,在公共場所吵架,對夫妻二人的形象傷害很大,或者說“人設”就沒了。男人吵架像流氓,女人吵架像潑婦。流氓也好,潑婦也罷,都會給人留下很不好的印象。你辛辛苦苦幾十年塑造出來的好形象,可能就因一次爭吵而毀於一旦了。其實不要說在公共場所,哪怕就是當著外人的面吵架,也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公共場所關鍵在“公共”二字,要是吵架被熟人看到,你羞愧,他尷尬,對大家都不好。畢竟,人都是要面子的。


第三,在公共場所吵架,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極為不利。本來夫妻吵架,無論在什麼場合,對孩子的成長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他們對成年人的世界似懂非懂,常常誤以為父母一吵架就是要離婚了,他(她)會擔心這個家會散掉,自己將成為沒人要的孩子。父母每吵一次架,在孩子的心靈深處都會留下一個陰影 。所以,明智的夫妻絕不會當著孩子的面吵架,更何況在公共場所?

夫妻在公共場所吵架,就算孩子不在場,也難免被孩子的同學、朋友等看到,還是有可能傳到孩子的耳中,弄不好會被個別調皮的小夥伴當作笑料,拿來取笑自家的孩子,那對孩子的傷害該有多大?

總之,夫妻在公共場所吵架,既解決不了分歧矛盾,又汙染了社會環境,還傷害了自身的形象,甚至有可能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可是生活中,總有些年輕夫婦,缺乏應有的冷靜和理智,遇事易衝動,一旦火氣來了,就不問青紅皂白,不看對象場合,亂髮脾氣,大吼大叫。

這實際上是一種情商低劣的表現。

這就要求夫妻雙方做到:

1、正確認識公共場所吵架的危害;

2、加強自身修為,懂得忍讓謙退;

3、學會夫妻相處之道,找到正確的溝通方法。

最後,祝天下夫妻相親相愛,幸福甜蜜!我是山區小城故事,願與各位條友探討情感話題。


山區小城故事


認同。夫妻之間崇尚互敬互愛。有什麼問題在家裡不能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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