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看!職業年金你搞懂了嗎?

從4月起,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待遇與養老保險待遇,通過

銀行單獨發放。這一消息傳開後,很多網友表示對職業年金工作還是不熟悉,現結合熱點問題進行梳理,爭取為網友們解決心中疑惑。

一、基礎知識篇

1.什麼是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注意:其適用的單位和工作人員範圍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範圍一致。

2.職業年金的組成?

職業年金由單位繳費(比率為8%)、個人繳費(比率為4%,由單位代扣)、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組成。以上組成部分全部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注意:簡單來說,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的1.5倍左右。

3.哪些情況可以領取職業年金?

(1)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

(2)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金額可以繼承。

注意:未達到上述職業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二、乾貨問題篇

4.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

(1)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

(2)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享有繼承權。

注意: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後不再更改。目前,我區職業年金未正式投資運營,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享受相應待遇的方式還未啟用。

5.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人員為什麼沒有職業年金待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因此,2014年10月1日前的退休人員不存在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也就不存在職業年金待遇。

注意:職業年金的待遇與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有關,個人賬戶資金髮完,待遇也隨之終止。

6.職業年金待遇為什麼要與養老保險待遇分開發放?

職業年金待遇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單獨發放,一是資金獲取渠道不同,職業年金待遇從職業年金基金中支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出;二是發放途徑不同,職業年金待遇由社保經辦機構通過託管銀行進行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由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支出戶代發戶開設銀行發放。

注意:不管通過什麼方式發放,職業年金和養老保險的待遇都不會受影響的。原先發放的退休工資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和職業年金待遇組成,分開發放的兩項待遇與原發放退休工資一致。

7.為什麼最近發放的職業年金待遇與原發放金額有差異?

由於原先職業年金待遇為手工計算,加之單位基數修改、退休月份修改等原因,部分人員職業年金待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與原發放退休工資不一致,我區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將盡快解決並補退發該部分人員的職業年金待遇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做到應發盡發。

原標題:職業年金疑問解惑(個人適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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