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
咸宁市下辖1个市辖区和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共计6个县级行政区。
咸宁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湘鄂赣三省交界处。东临阳新,南接崇阳,西界蒲圻,北交武昌,东南与通山接壤,西北与嘉鱼毗邻,总面积9861平方公里。2017年总人口253.51万人。2017年,咸宁市地区生产总值1234.86亿元。
☞湖北省下辖地级市
市辖区:
- 咸安区
县:
- 通城县
- 通山县
- 嘉鱼县
- 崇阳县
县级市:
- 赤壁市
咸宁市行政区划图
咸宁在湖北的地理位置
历史沿革
1949—1952年,咸宁、崇阳、通山、通城属大冶专区;嘉鱼、蒲圻属沔阳专区。
1951年改属大冶专区。
1952年撤销大冶专区,咸宁、嘉鱼、通山、通城、蒲圻、崇阳改属孝感地区。
1959年12月,隶属武汉市。
1961年改属孝感地区。
1965年6月咸宁专区成立,辖咸宁、嘉鱼、蒲圻、通山、崇阳、通城、阳新、鄂城、武昌9县。1968年咸宁专区改称咸宁地区。
1975年11月和1979年11月,武昌、鄂城分别划属武汉市、黄冈地区。
1983年8月,撤销咸宁县,设咸宁市。
1986年5月,撤销蒲圻县,设蒲圻市。
1996年12月,阳新改属黄石市。
1998年6月,蒲圻市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赤壁市。
1998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咸宁地区和县级咸宁市,设立地级咸宁市。咸宁市设立咸安区,以原县级咸宁市的行政区域为咸安区的行政区域。12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原咸宁地区的赤壁市由咸宁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