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結果顯示甘肅生態環境十年鉅變——GDP增加百分之一百八十四,主要汙染物排放指標大幅下降

記者從甘肅省政府新聞辦日前舉行的《甘肅省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公報》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甘肅省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已順利通過國務院汙普辦驗收,《普查公報》向社會公開發布。

據瞭解,根據《全國汙染源普查條例》的規定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的通知、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二次全省汙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省統計局、省農業農村廳等16個單位和部門聯合開展了甘肅省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對省內有汙染排放的3萬多個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了全面調查,獲取了全省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和移動源相關基本信息和汙染物排放信息。整個普查工作嚴格按照甘肅省政府辦公廳普查實施方案,建立了覆蓋全過程、全要素的質量控制體系,確保了普查結果真實準確全面,達到了既定工作目標。

甘肅省汙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閆子江介紹,第一次汙染源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7年12月31日,這次是2017年12月31日,整整相差了十年。對比兩次普查結果數據,可看得出來十年間的兩個重要變化。

一是工業源主要汙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與第一次汙染源普查數據同口徑相比,2017年全省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等主要汙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別下降了80.27%、74.2%和31.64%,體現了甘肅省近年來汙染防治所取得的顯著成效。

二是汙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甘肅省工業行業主要汙染物的治理能力相比於第一次汙染源普查時,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去除率均有明顯提升,特別是氮氧化物去除率提升了53.42%。全省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數量相比第一次汙染源普查時增長了5.57倍,集中式汙水處理廠、生活垃圾集中處置場、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廠的數量和治理能力均大幅提升。其中,汙水年實際處理總量、生活汙水年處理量、工業廢水年處理量、城鎮汙水年處理量較第一次汙染源普查時分別增長了302.3%、324.4%、212.2%、278.0%;垃圾實際年處理量較第一次汙染源普查時增長了67.5%,且處理方式更加多樣化,不僅有填埋,還有焚燒、堆肥等;特別是工業危險廢物年處置量和醫療廢物年處置量較第一次汙染源普查時分別增加了16.54倍和29.9倍,不僅規模上大幅增加,同時處置方式更加多樣化。

閆子江說,過去十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是我們國家經濟快速增長的十年,也是國家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質量快速改善的十年。從數據可以直觀看出,十年間甘肅省國內生產總值(GDP)在增加了184%的同時,主要汙染物排放指標實現了大幅下降。全省在優化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生態環境質量得到了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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