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社會組織關係

起始語:本自為自己讀呂思勉著《秦漢史》所做總結,勿要攻伐,有所曲解,還望指正改善,拜謝。

秦漢時期的社會組織關係分別從五個方面講述:婚制、族制、戶口、移徙、風俗。

—、婚制

秦漢時期女子地位還未曾像後世那樣卑微,對於自己的婚禮,還是頗重視本人的意見,並不是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呂公所舉《左傳》公孫楚、公孫黑爭娶徐吾氏:春秋時期,鄭國大夫徐吾犯的妹妹徐吾氏長得特別漂亮,人見人愛。下大夫公孫楚和上大夫公孫黑見過她之後,都想娶她為妻。下大夫公孫楚送了聘禮,訂為未婚妻;上大夫公孫黑傾慕徐吾氏的容貌,也送來禮物,強作婚約。公孫楚與公孫黑都是貴族,而且是堂兄弟,徐吾犯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是好,只得去請教執政子產。子產聽了徐吾犯的講述後說:“因為國家政治不清明,所以才會出現兩個大夫爭奪妻室的事情,這不是你的過錯,還是讓你的妹妹自己做決定吧。”徐吾犯讓二人分別來求親。公孫黑穿著華麗的服裝,將聘禮置於堂上;公孫楚穿著軍服,在院中射箭,接著跳到車上離去,他沒有再送禮,因為之前他已給過聘禮,認為不需要另送。徐吾氏在屋內認真地觀看了兩位大夫的行動,選擇了自己的情人。她認為公孫黑確實漂亮,但不能做自己的丈夫,而公孫楚表現出了男子漢氣概,決定嫁給他。她的哥哥尊重她的意見,徐吾氏遂同公孫楚結為伉儷。

對於男子也是如此,《後漢書。宋弘傳》所述:光武的姐姐湖陽公主劉黃新寡,光武帝劉秀和她一起討論朝中的大臣,暗地裡觀察她的意思,湖陽公主講“宋弘的相貌和品性各位大臣沒有一個能趕超的。”光武帝說“慢慢來,我想想辦法。”後來光武帝便召見宋弘,讓湖陽公主坐在屏風後,於是對宋弘說:“俗話說地位尊貴了就換朋友,家中有錢了就換老婆,這是人的本性麼?”宋弘說:“我聽說卑賤時的朋友不能忘,共患難的老婆不可拋棄。”光武帝聽後,回頭對屏風後面的劉黃說:“這事辦不成了。

由此可見當時男女之間並不是不可以兩情相悅的,也不盡是男不親求,女不親許啊。之所以後世婚姻盡是由父母主持,只是因為家族的需要,名為結婚實際是以此謀取利益,所以置本人的意願於不顧。而且當時男女之間交往也比後世要輕鬆愜意的多,《史記。高祖本紀》所述:漢十二年十月,漢高祖劉邦率軍擊敗英布的軍隊,歸還途中路過沛縣,停留下來,在沛宮擺設酒宴,沛縣的父老兄弟,長輩婦女,,舊日朋友們,天天開懷暢飲,極為歡樂,說舊故道,取笑作樂,由此十好幾天。離婚再嫁也是常事,《史記。陳丞相世家》所述:戶牖鄉有個富人張負,張負的孫女五次嫁人,次次死了丈夫,沒有人再敢娶她,陳平年少的時候,家裡很貧窮,等到了他要娶妻的時候,富家小姐不願意嫁給貧窮的陳平,陳平也不願意娶貧窮家的女兒,認為她們配不上自己的才學,所以在張氏五次成為寡婦之後,陳平看上張家的財富和人脈,想要娶張氏為妻,果真陳平娶了張家姑娘後,資財日益充裕,交遊一天天廣泛。此也是以婚謀利啊,只不過是出於自我的意願罷了。

非只如此,當時婚約也不如後世那麼一成不變,對婚約並不那麼的看重,呂公舉《晉書。孝友傳》:晉時,王裒同鄉管彥約定,各人的子女出生後,就為他們訂婚。然而不等婚成,管彥便去世了,其子將其葬在了洛陽,王裒後來便改嫁了女兒。由此可見,晉時對於婚約的是可以跟隨事情的改變而發生變化的,不過當時嫁女非常早,故《漢書。王吉傳》言:“世俗之人嫁娶太早,還不知做父母的道理就有了孩子,因此教化不明而人多夭折。”《女誡》①的作者,大才女班昭就是十四歲便已經嫁到了曹氏。而且當時即便是富貴家的女兒也不避諱做滕妾,漢成帝時許皇后的姐姐就嫁給了淳于長做了小妾,東漢初年河西王竇融的妹妹也嫁給了王邑做了小妾,皇親貴族尚且如此,就更不必提民間了。不過當時貴族之間,淫亂頗甚。許皇后的姐姐就是因為私通淳于長,不得已做了小妾;《漢書。東方朔傳》所述:漢武帝的姑姑館陶公主,其夫陳午去世時,已是六十多歲的婦人,迷戀上一個十三歲的美少年董偃,供養在府,由此私通十餘年,甚至其去世時竟不是和丈夫陳午合葬一起,而是要求和其情夫董堰合葬於霸陵。雖是如此,但對於妻妾所生的子女,嫡庶之別區分很大,漢景帝兒子常山王劉舜,有一個不喜愛的姬妾,生了長男,但是卻不作為自己的兒子也不分給他財物封地。又有鄭季與衛媼通姦而生的衛青,衛青年少的時候,因為貧窮跟隨他的父親鄭季,然而鄭季卻讓衛青放羊,鄭家的兒子也沒把衛青看成兄弟,當成奴僕畜生一樣虐待。由此可見嫡庶之間的貴賤相差別是有多大了。

二、族制

古代的士大夫,親族聚集居住的比較多,無論是舉事亦或者是避難,都多有宗族相隨,尤其是秦漢時期最為興盛,漢高祖劉邦曾對諸功臣講:“你們大多數都是獨自一個 人跟隨我,多的呢也就是兩三個人,只有蕭何帶領著整個宗族數十人跟隨我啊。”又如《後漢書。荀彧傳》所述:董卓之亂時,潁川郡韓融將宗室千餘人轉移到密西山中避亂,恰好當時冀州牧韓馥率兵抵禦,荀彧便率領宗族跟隨了韓馥。何以?原因在於族大則兵強,就可在當地立紀綱,平訴訟,從而為百姓們所敬仰,然而即便如此,宗族的趨勢仍然偏向於分離,除宗族自身的分離傾向外,國家也為了避免強宗巨家對政令的影響,出臺政令不允許族居或者遷徙,並且當時的誅刑必定會波及的宗族,三國時期,馬超門宗共計二百餘家,全被曹操誅殺殆盡,原因何在,就是擔心會遭到馬家的報復,或者僅僅只是為了消除這種不安定的因素。

當時的大族,一是世代相傳的大家族,二是新興的豪強富商。無論哪種,能維持幾世同堂者都極為罕見,然而所謂世代相傳能過三世者就十分不容易了,《後漢書。蔡邕傳》所述:“蔡邕和他的叔父堂弟住在一起,三代不分家,所以鄉里的人都敬重他的義節。”僅三世同居便為鄉里所稱道,可見當時分化之風十分的嚴重,而且親族之間能互相救濟體恤的非常之少,大多都和現在一樣,唯利是圖,《後漢書。列傳|逸民傳》所述:太原廣武人周伯況,家裡的資產多達千金。年少的時候,其父親去世了,所以被族人所收養,可是遇之不以禮,到了長大,又不還其財產。周黨到鄉縣打官司,主人才歸還給他。所以呂公才感慨啊“財產私有的時代,哪裡還會有真正的仁義相讓的風氣啊?”。

或是因為秦漢時期距離母系社會時期比較近的原因吧,母系遺俗還沒有完全的泯滅,所以有子隨母姓氏,《甘二史剳記》所述:漢景帝的兒子所有沒有封地都是隨的母親的姓氏,除此之外,當時即便是冒改他姓也不是有所忌諱的,衛青,其父鄭季,因為他同母的姐姐衛子夫為漢武帝所寵幸,所以就冒姓了衛,由此可見,並非如後世吹律定姓,當此時人的姓氏是可以隨意更改的。

三、戶口

秦漢時期的戶口制度,頗為粗糙,《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始皇十六年,才開始記錄男子的年齡,而女子並不記錄;《漢書。高帝紀》記載:五年五月,高帝下詔“以前有的民眾聚集躲在山澤中,沒有戶籍,今天下已經安定,讓他們各回原縣,恢復原來的宅田爵位。”由此看來,秦漢時戶籍登記的薄弱,民眾脫籍很容易,就如我們所知,項梁原下相人(今宿遷市),後來因殺人避仇於吳中(今蘇杭地區),張耳,原大梁人(今開封市),亡命逃到了外黃(今民權)。秦時,雖刑律嚴苛,然賦稅十分嚴重,民眾多因不堪重負而逃亡,而當時天下墾田,大多都不是實際畝數,民眾的戶口年紀,則互有增減,為何呢,蓋因官吏們多未曾親身到鄉間巷裡去詢問求證啊。對於生育,秦漢時是鼓勵生育的,也有很多惠民的政策,比如《漢書。高帝紀》記載:七年,國家有政令,百姓如果生兒子了,可以免去兩年的賦稅和兵役。然而當時民間貧困潦倒,自己生活下來便已經是十分不易了,更不必講所發政令到民間是否能真實的實行,所以即便有惠民的政策,也不一定能彌補了生活的艱難困苦。《貢禹傳》所述:即便國家給與了惠民的政策,免除了三年的賦稅和徭役,但是三年以後就得為孩子的繳納口稅錢,所以百姓重新回到了困難的生活境地,以至於有些人家竟然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孩子。古時民俗又多迷信,《後漢書。張奐傳》記載:河西地有很多妖邪禁忌的風俗,凡是二月份、五月份生下的孩子以及與父母同月份出生的孩子,全都殺死。諸此種種,以致民間人口增長的就很緩慢了,然而貴族則十分迅速,《漢書。平帝紀》記載:漢高祖劉邦的子孫到了漢元年五年時,共兩百七十間便已經多達十萬人有餘了,原因何在啊?因為生活很寬裕,又多滕妾,自然生子就很多,養的也好,容易成活,所以就遠遠比民間增長的迅速了。

四、移徙

秦漢時期,人民遷徙的規模比較大,《史記。平淮書》記載:遷徙貧民百姓到關中以西,以及朔方郡以南的新秦中地區,七十餘萬人口,又有《漢書。武帝本紀》記載:遷徙貧民百姓到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稽等地,一共七十二萬五千的人口。為何有如此大舉的移民之事?一是實行強幹弱枝之策,《漢書,地理志》記載:漢朝剛剛建立的時候,立國都為長安,便遷移了齊國田氏、楚國昭、屈、景以及諸侯功臣的家屬到長陵(今咸陽)。或為治理計,移天下犯禁者,此就是形成了不誅殺便可去害功效,《史記。貨殖列傳》記載:秦末世時,便遷徙不軌的百姓到南陽戍邊;二是,為邊境利好計,實行實邊之策,秦始皇時期,為消除匈奴的侵襲,為最後驅除匈奴做準備,便不斷遷徙內地的百姓到邊境地區,後也有漢武帝時,募民十萬遷徙到朔方郡,後又有民遷徙到張掖郡、敦煌郡。於此便增加了邊境地區的人力和物力資源,也帶動了當地的經濟發展。當此時,凡移民者,國家皆給予了各種各樣的優惠政策,舉例而言,漢文帝時期,晁錯曾言移民之計:若為平民,凡自願想去的,一律賜給高爵位,免除全家賦役。發給冬夏衣服,供給飲食,直到能自給時才停止供應。然而國家再怎麼為民考慮,給予再多的優惠政策,也不如人們自願去遷徙,更不必提所給予的優惠中能真切的實行的又有幾分了。

五、風俗

秦漢時期,隨著國家由分裂進而逐漸統一的過程,其各地的民俗也是由不同漸漸轉為相似了,這就是同化的緣故,《漢書。地理志》②對此有著比較詳細的記載,此處只做簡略的論述:故秦地,包括現在的陝、甘、以及川、滇地區,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穡,務本業;故魏地,今山西省西南,河南省黃河以北以及東北境,河內風俗比較剛強,多豪桀侵奪,薄恩禮,好生分,河東則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故周地,今洛陽附近,人多喜經商,巧偽趨利,貴財賤義;故韓地,今河南新鄭附近及其西南境,其俗淫靡,好巫鬼之術,有奢靡之風,也好商賈;故趙地,今河北省西南境,山西省大部分(除河東區域),以及內蒙古南境部分地區,趙地北部,其風剽悍,少禮文,好射獵,南部則多貴族,其風好奢靡,作奸巧,好弄物;故燕地,今河北東北境,熱河,察哈爾,遼寧以及朝鮮北部地區,其風愚悍少慮,輕薄無威,敢於急人;故齊地,今山東東北境,河北東南境,其風好奢靡,士多好經術,矜功名;故魯地,今山東西南境以及江蘇淮北地區,其俗好商賈,愛財,多巧偽;故宋地,跨越今山東,河南,江蘇三省之間,其俗好稼穡,惡衣食,地薄民貧之處好奸盜;故衛地,跨越今河南、河北之間,其俗剛武,崇尚氣力;故楚地,今湖南北,漢中以及河南東南境,其俗好巫鬼之術,重淫祀;故吳地,今江蘇、安徽南境以及浙江、江西部分地區,其俗好勇,善劍;故越地,今兩廣以及越南地區,其俗好商賈,民多富裕。


①:鄙人愚闇,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於今四十餘載矣。《女誡》鏈接

②:《漢書地理志》包括上、下兩分卷,是班固新制的古代歷史地理的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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