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臺,必須給女兒備個婚房防萬一嗎?三位女人這樣說

導語

新婚姻法頒佈之前,男女結婚一般由男方購房作為婚房,即便將來離婚了女方也可以拿到一半的財產。可新婚姻法頒佈後就不同了,核心思想如下。

新婚姻法出臺,必須給女兒備個婚房防萬一嗎?三位女人這樣說

1、婚前財產,如果房子由男方購買,那麼在離婚的時候,房子應該全部歸屬男方,女方不具有財產分割權。

2、婚前男方付給女方的彩禮,在離婚或者雙方感情破裂時,男方有權索回彩禮。

3、婚前的房產如果由一方父母購買,名字掛靠在兒女名下,那麼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這部分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說婚前男方父母購買的房產,那麼最終所有權還是屬於男方父母,與兒媳無關,即使房產冠兒子名字也無用。

新婚姻法出臺,必須給女兒買房嗎?三個媽媽說出了大實話。

01、陳女士,如果父母有能力,可以給女兒準備一套婚房

我今年45歲,女兒在上大學。她談了個男朋友,準備畢業後結婚。對方家庭條件不是很好,來自農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我跟老公工資還可以,完全有能力為女兒準備一套房子。

新婚姻法出臺,必須給女兒備個婚房防萬一嗎?三位女人這樣說

我就一個女兒,我跟老伴今後所有的財產都是女兒的。如果未來女婿暫時沒有經濟能力,我跟老伴會給女兒準備一套婚房。倒不是為了以防萬一,只想讓他們婚後住得舒服點。如果孃家有能力,兒子也好,女兒也罷,都可以送一套房子。

作為父母,如果經濟條件允許,能給女兒在婚前買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是最好的。既保證女兒在婚內不處於劣勢,也能給孩子安全感,不需要在外漂泊,哪怕是套小戶型。

當然如果能力不允許,那麼也沒必要逞強,讓他們先租房子住,然後兩個人一起奮鬥,再一起還房貸,靠自己打拼出來的房子,也是一種幸福。

前陣子,我跟老公說,房子不只是遮風避雨的地方,它還是一個人的底氣,所以女兒畢業後我會給她買房子,不是說陪嫁,而是給女兒一個保障,一個落腳的地方。因為閨女一旦出嫁,對婆家來說是外人,回到孃家是客人。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在了,誰又能成為她的依靠?有套房子,至少她不至於流落街頭,這是我們作為父母能留給她做好的禮物。

新婚姻法出臺,必須給女兒備個婚房防萬一嗎?三位女人這樣說

女人用錢時在孃家,掙錢時在婆家,現代女性不容易,婚後和男人一樣工作賺錢養家,如果再沒套固定的房子,一定很沒安全感。所以,我跟老伴一定會為女兒準備婚房。

02,李女士,女兒最好有個婚前房子,但不一定是父母買。

我認為再美好的愛情也會褪色,婚姻更多的是責任。婚前再美好的誓言,也不一定能實現,以後過日子,變數很多。尤其在這種離婚率極高的時代,經濟基礎決定家庭地位,錢和房子,在任何時候都是女人最大的底氣。有自己的房子,遇到的男人也可能會比較優秀,更可能過幸福生活。

我今年50歲,女兒25歲,準備十一結婚。男方經濟條件還不錯,家裡有房有車。我跟老伴決定給女兒付首付,買套小兩居。如果他們結婚後,住進男方準備的房子,女兒的房子就可以租出去,每個月也有一定的收入。就算以後發生變數,也有一個地方住。作為父母,不應該重男輕女,手心手背都是肉,如果有條件,還是應該給女兒準備一套房子。

新婚姻法出臺,必須給女兒備個婚房防萬一嗎?三位女人這樣說

當然,如果父母沒條件,這個房子可以女兒自己想辦法買。女兒如果經濟能力可以,工作穩定,可以先湊足首付,買一個小房子,像長沙這樣的城市,房價不高,每個月房貸也不多,大部分人負擔得起。

03、張女士,女兒跟女婿一起買婚房,沒必要女兒一個承擔房子的壓力

我認為,女兒結婚前,可以跟男方協商好,雙方出同樣的錢購買婚房,房產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這樣,不僅對女方有個保障,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雙方的地位也一樣,能得到對方的尊重。萬一哪天分開了,房子升值也好,貶值也罷,都有各自的一半。

我女兒準備年底結婚,雖然他們現在感情很好,但以後的事說不清。上次雙方家長見面商量結婚的事,大家一致同意共同購買婚房。這不僅能減輕男方的經濟負擔,也能讓女方有安全感。婚後,夫妻共同還房貸,相當於靠夫妻雙手共同打造一個家,既有奮鬥的動力,又能讓感情升溫。

新婚姻法出臺,必須給女兒備個婚房防萬一嗎?三位女人這樣說

房子就是一個家,有家才有溫暖,共同營造的家才更有意義。夫妻婚姻中,更重要的是人格平等,如果房子是男方的,女兒可能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如果房子是女方的,男人又覺得沒面子。所以,男方女方共同買房子是最好的選擇。

結語

新婚姻法的頒佈,看起來對女方不利,但它主要是激勵女人保持經濟獨立,不要被社會所淘汰。時刻提醒女人,即便結婚了,也不要依附於男人生活。萬一哪天感情破裂,女人也能靠自己好好活著。另外,男女平等,以前要求男人準備婚房的風俗是不公平的。家是夫妻共同的,即便是房子,也需要兩個人共同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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