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别逃避了

被执行人邓光入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款30350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良勇村坛等坡36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电话:4928073。

执行案号:(2018)桂0109执103号

立案时间:2018年3月2日

标题:别逃避了

2.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邓光入

年龄:46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50121197311173****

执行法院:南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桂0109民初1672号民事调解书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邓光入逃避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下落不明。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良勇村坛等坡36号

案件详情:申请执行人周某与邓光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查询被执行人邓光入的银行、不动产、车辆、工商、证券、住房公积金,均未查找有财产可供执行,也向邓光入所在村委调查了他的去向及财产情况,发现他现在外出务工,具体下落不明,家里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已在2018年8月8日在今日头条等媒体发布悬赏公告,仍未有进展。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未履行任何款项,现被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联系举报电话:4928073

联系法官: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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