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要求在武漢買房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否則就分手我該怎麼辦?

陳皮


這是共築愛巢,如果動不動就以分手威脅,以後這輩子你豈不是都得向她低頭?

你說分就分,看她怎麼樣,如果她連一點挽回的心都沒有,那麼你又有什麼可傷心的?

你是娶妻,不是買女人。


道是無情卻有晴


這樣的話,明確告訴你可以分手(不是認真的)。認真的話,技師你要好好的談一談,她的目的和出發點是什麼,是對你的不信任,還是有其他的規劃。

但《意見稿》規定了這種“婚前簽約,婚後領證”的房產處理情況,認定其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其通過按揭貸款所欠的銀行債務屬於個人債務。這樣規定明確了按揭貸款買房過程中,由於簽約時間與頒發房產證中間間隔時間過長,導致的房屋產權歸屬糾紛如何處理問題。只要房屋買賣合同是在婚前簽訂的,那麼房屋即屬於個人財產。所以這個一定要明確。

第二個就是好好聊聊,看出發點是什麼。重新規劃,說不定是想買第二套。


晨觀武漢


首先,如果她願意和我一起還房貸,或是和我一起首付,寫她的名字無可厚非。其次,如果她都不願意,一分錢不出,就可以考慮一下,她是真的愛我嗎?愛我的話,寫我的名字,他的名字不是一樣的嗎?也許她是需要一份安全感,其實安全感不是別人給的,而是自己給的。買一個房子,不是一個東西,都是自己,父母辛苦攢下來的錢,寫你一個人啊名字你覺得可能嗎?他的父母會同意嗎?你也想想他的父母會怎麼看你了。這樣做對你的愛人,愛人的父母公平嗎?不要拿房子作為分手的理由,自己足夠強大自信,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其實最後是一起奮鬥買房子,一起還房貸,名字寫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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