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男子職務侵佔500餘萬 300多萬用於打賞女主播

近日,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職務侵佔案。被告人華某利用職務之便,侵佔了三家公司錢款高達500多萬元,其中大部分錢款,則用於打賞女主播。



公訴人:他們主要做什麼主播類型的?


被告人華某:一個是舞蹈主播,一個是唱歌主播,一個是朗誦主播,三個都是才藝主播。


公訴人:那麼三個主播身上大概打賞了多少錢啊?


被告人華某:具體金額我不記得了。


公訴人:你之前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這三個主播大概線上打賞了300多萬是不是?


被告人華某:嗯,對的。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間,被告人華某在上海任三家公司的出納期間,利用銀行流轉並保管銀行賬戶優盾,進行了財產的侵吞。



公訴人、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劉國敏表示:“共計508萬餘元,後華某將上述錢款,在網絡直播平臺上打賞女主播,歸還信用卡欠款,個人消費等。2019年5月29日,被告人華某被公安人員抓獲。”



靜安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華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依法應當予以懲處。近日,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對被告人華某做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華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查獲的贓款20餘萬元發還被害單位,不足部分責令被告人繼續退賠,發還被害單位。



檢察機關表示,被告人華某之所以能夠侵佔公司鉅額財產,對於公司經營的財務管理模式,也有著深刻的借鑑意義:他是擔任了三家公司的出納,這三家公司都是同一個老闆在經營。他主要是負責公司資金的一個劃撥。同時,這三家公司當中,有一家公司有兩個網銀優盾,華某是掌握了一個操作的優盾,另一個審核優盾是財務人員,他就使用了自己控制的優盾,並且偷用了財務人員審核優盾。還有一家公司,也是有兩個優盾,兩個優盾都是華某在保管,還有另一家公司,只有一個優盾,華某就使用了自己控制的優盾,以及偷用財務人員掌管的審核優盾的方法,將公司財務、公司銀行賬戶中的資金轉到個人銀行賬戶中,予以侵吞。


(素材來源:靜安臺 記者:張琦 梁軍 編輯:陳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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