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戶一宅”嚴格執行,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隨著農村“一戶一宅”政策的實施,很多農民擔心自己家多餘的房子會不會被拆了。但是有些農民考慮到城裡人有多套房為何不實行“一戶一宅”這個問題,為何偏偏感覺農民好欺負?所以本文我將為大家講解什麼才是“一戶一宅”。其實農村有農村的特色,城市有城市的需要,不是哪裡都能適應一套政策的,具體情況具體解決。2020年“一戶一宅”嚴格執行,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如今“一戶一宅”嚴格執行,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一戶”也就是說以農戶在派出所登記的戶口管理為依據,簡單講就是一本戶口薄,根據目前規定,一本戶口簿上鎖登記的人則為一戶,也就是說一戶一宅就是一本戶口薄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是子女結婚後可以去辦理分戶,辦理戶口薄,如按照實際需求需要建房可以到相關部門申請宅基地,“一宅”就是農民申請所批准的一塊宅基地,用於自建房以及生活需求用地,前提要求是申請人戶口要在該村,享受該村集體村成員共同利益與責任。

如今“一戶一宅”嚴格執行,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其實,並不違反“一戶一宅”相關原則。我們需要知道的是,這條政策主要針對的是農村宅基地這個原則,所以約束的對象是農村宅基地,而並不是城市的商品房。所以,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的話,城裡和農村都有房,不算違規!其實現在很多地方都是鼓勵農民進城買房的,現在我們城市化進程正在加緊進行中,好多農村人口進城買房子也是符合發展規律的,而且現在很多農村村民已經在縣城裡或者是城市裡面買房子了。

如今“一戶一宅”嚴格執行,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嚴格控制整村撤併,規範實施程序,加強監督管理。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如今“一戶一宅”嚴格執行,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算違規嗎?

此外,還有農民朋友們關心,農村宅基地上建房高度有沒有限制。我們也瞭解到,這項並沒有嚴格的限制,一般的是正常的三層以內都能通過審批。農村宅基地用地標準:佔用農用地每處不超過200平方米(0.30畝),佔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處不超過233平方米(0.35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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