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後拋屍,孩子們怎麼了,引起我們反思

據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公安局通報,2020年4月14日17時33分,郎溪縣公安局接楊某文報警稱:其女兒楊某婷(女,2010年1月出生)疑似走丟,請求協找。接警後,郎溪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立即組織警力會同當地黨委政府,全力開展查找工作。通過走訪調查、分析研判、軌跡追蹤等各項工作。先後排除了楊某婷離家出走、被他人接走、被拐賣的可能性。經分析,楊某婷可能已被侵害。4月15日,我局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通過大量工作,於4月17日晚將重大作案嫌疑人楊某某(男,2007年7月出生)抓獲。經審訊,楊某某交代了4月14日中午將楊某婷致死的作案過程。4月18日上午,根據楊某某供述並經現場指認,在梅村村一灌木叢中找到楊某婷的屍體。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一個13歲的男孩,在大家看來應該是青春活潑的零零後,但是為什麼卻做到如此之殘忍。近年來,未成年犯罪案件屢見不鮮,法律在對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的處置方式是否合理引發思考。

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後拋屍,孩子們怎麼了,引起我們反思

法律規定,14週歲以下犯罪,不負刑事責任,14到16週歲只對八種犯罪承擔刑事責任,16到18週歲要對所有犯罪承擔刑事責任。13歲男孩的行為不知道會接受什麼樣的處罰,但是這背後的原因值得深思。作為一個孩子,他的家庭對他有多大的影響,他的社會關係又如何,這些問題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孩子的性格,所以還是需要各位家長,深入思考,培養一個健康快樂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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