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電價利國利民

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疫情防控

期間轉供電環節電價政策提醒告誡書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指示精神和國家電價政策,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轉供電環節階段性電價政策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轉供電主體應當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8號)文件要求,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在電力部門按95%計收電費的同時,切實把政策紅利傳導到各終端用戶,嚴格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2019年第二次降低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單一制電價的通知》(豫發改價管〔2019〕315號)規定電價水平的95%結算

二、各轉供電主體應當嚴格落實《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工作的通知》(豫發改辦價管〔2018〕72號)文件要求,

不得在轉供電環節有不合理加價行為

三、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轉供電環節電力價格監管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的罰款

各轉供電主體要加強自查自糾,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拓寬轉供電環節價格違法行為舉報投訴渠道,利用12315舉報監管平臺等多種途徑,認真受理用戶投訴舉報,對價格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並將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