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邓州市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邓州市按照消灭增量、减少存量,保持“双违”整治的高压态势,让“双违”无处遁形,坚决维护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确保按照规划干到底、管到位、建设好的要求,坚决做到四个“一律”:

1.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从重处罚;

2.未经允许动土、施工的、顶风违建、抢建、偷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从重处罚;

3.沿街私搭乱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从重处罚;

4.学校周边私搭乱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从重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双违”的高压态势。

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举报违建行为。

邓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3日

刚刚发布!邓州市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的公告

相关信息:3月19日,由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商务局、公安局、应急局、卫健委等相关职能单位,出动执法车辆20余辆、人员70名,对位于花洲街道办事处雷锋路与穰城路交叉口处一160多平的违法偷改扩建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拆除现场▼

刚刚发布!邓州市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的公告

刚刚发布!邓州市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的公告

刚刚发布!邓州市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的公告

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要求,坚持“靶向治疗、定点消除”,消灭增量、减少存量,保持“双违”整治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确保按照规划干到底、管到底、建设好,按照四个“一律”一拆到底。

1、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擅自改变土地和城乡规划用途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2、未经允许动土、施工的、顶风违建、抢建、偷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3、沿街私搭乱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4、学校周边私搭乱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对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追责一起违建零容忍,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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