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為什麼很難博得罰球權?

兩個詹姆斯攻擊籃下的待遇完全不同,哈登詹姆斯一場比賽十多個二十個罰球機會輕而易舉!反觀勒布朗詹姆斯卻很難獲得罰籃的機會,掛身上,只要不倒,就不算犯規可是詹姆斯太壯了掛一個人沒事人一樣,裁判想啊,這不是正常身體接觸嘛?沒有犯規!打手拉手臂,詹姆斯還是太壯了,動作變形不大,裁判考慮,這也是合理身體接觸嘛!

設想一下,如果詹姆斯能夠像哈登那樣博取罰球權,那會是個什麼結果?每場比賽給詹姆斯十幾二十次罰籃,那現在NBA有幾人能防住詹姆斯?如果想防住詹姆斯,必須夾擊協防,但是以詹姆斯魔術師般的傳球技術,空位投籃機會輕而易舉!估計NBA其它球隊遇到詹姆斯隊根本無法抗衡,那比賽結果沒有懸念,那就徹底失去吸引力了?作為NBA聯盟也只能犧牲詹姆斯的利益了!否則詹姆斯九次總決賽成績不會是3勝6負了,至少可以6勝3負,甚至可以8勝1負。相反的,身體沒有如此強壯的喬丹科比杜蘭特哈登在同樣情況下,基本會獲得罰球權!大家可以看看,中投遠投的時候,體毛犯規是經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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