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陝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

陝高法﹝2020﹞45號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印發《陝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

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和《陝西省道路

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

(試行)》的通知

各市中級、基層人民法院,西安鐵路運輸中級、基層法院,本院各部門:

《陝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和《陝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試行)》已於2020年3月25日經省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審判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層報省法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3日

陝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

序號

賠償項目

計算方法

必要證據

說明

1

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發票,結合病歷資料和醫療費清單據實計算。

1.醫療費發票;

2.醫療費清單;

3.病歷資料。

1.醫囑確定的與交通事故損害有關的院外購藥費用應計入賠償範圍。

2.過度醫療、掛床、貴賓醫療等不合理費用不計入賠償範圍。

3.對治療必要性、合理性的爭議由侵權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償義務人承擔舉證責任。

2

康復費

根據醫囑或者司法鑑定意見確定的必然發生的費用據實計算。

醫囑或者司法鑑定意見書。

醫囑與司法鑑定意見不一致的,一般以鑑定意見為準。

3

4

誤工費

誤工天數

門診:醫治時間+醫囑休息時間(門診1次,按照誤工1天計算)。

住院:住院時間+出院後醫囑休息時間。因傷殘持續誤工的,可以計算至定殘前一天。

1.病歷資料;

2.誤工期鑑定意見;

3.傷殘程度等級鑑定意見書。

有關誤工天數的證據存在衝突的,應根據案情對證據綜合判斷。

有固定收入

因誤工實際減少的收入。

1.用人單位登記資料;

2.以下任一證據:備案勞動合同、社保證明、連續6個月以上的工資銀行流水;

3.用人單位出具的因誤工實際收入減少的證明。

1.被侵權人無法舉證其有固定收入的,按照無固定收入計算誤工費。無固定收入的農村居民誤工費按照“陝西省城鎮私營單位農、林、牧、漁業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資”計算;無固定收入的城鎮居民誤工費按照“陝西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資”計算。農村居民舉證證明其主要收入來源於城鎮的,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誤工費。

2.事故發生時受害人未成年或者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一般不計算誤工費,但其舉證證明確有勞動收入的除外。

3.因誤工收入實際減少的證明應當由用工單位負責人或者用工單位負責出具證明材料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單位印章。

無固定收入

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

陝西省城鎮私營單位農、林、牧、漁業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資÷365天×誤工天數。

其他

陝西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資÷365天×誤工天數。

城鎮戶籍證明或者農村居民主要收入來源於城鎮的證據。

5

護理費

住院護理

陝西省私營單位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資÷365天×住院天數×護理人數。

1.住院證明;

2.醫囑;

3.傷殘等級鑑定意見;

4.護理依賴程度鑑定意見書。

1.護理人數原則上為1人,特殊情況的,可參照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意見,確定的護理人數可在2人或者2人以上。

2.醫囑護理期間評殘的,計算至評殘前一天。

3.完全護理依賴或者受害人75週歲以上的護理年限暫按5年計算,5年後發生的另行主張;其他情況暫按10年計算,10年後發生的另行主張,但侵權人或者保險公司認為護理年限應當低於10年的,可以申請司法鑑定,根據鑑定意見認定。

出院

護理

短期醫囑護理

陝西省私營單位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資÷365天×醫囑護理天數。

長期康復護理

陝西省私營單位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資×護理依賴係數(完全護理依賴按照100%,大部分護理依賴按照80%,部分護理依賴按照50%)×護理年限×護理人數。

6

營養費

30元/天×住院天數(或者營養期鑑定天數)。

1.病歷資料;

2.營養期鑑定意見。

病歷資料與鑑定意見天數不一致的,一般以鑑定意見為準。

7

就醫交通費

市內

20元/天×門診次數或者住院天數。

病歷資料。

市外

乘坐長途汽車、火車、飛機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費發票等據實計算,但一般不得超過國家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標準。

1.交通費發票等;

2.轉院醫囑。

8

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病歷資料。

9

外地就醫住宿費

按照住宿發票據實計算,但不得超過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標準。

1.轉院醫囑;

2.住宿費發票。

外地就醫住宿費是指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產生的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住宿費用,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陪同人員不超過2人。

10

殘疾輔助器具費

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器具配置機構意見或者司法鑑定意見書。

器具配置機構意見與司法鑑定意見不一致的,一般以鑑定意見為準。

11

殘疾賠償金

陝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傷殘賠償係數。若受害人主張按高於我省城鎮居民標準的其戶籍地、經常居住地標準的,可按其主張的標準計算。

主張適用非陝西省標準的,應提交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城鎮戶籍證明以及適用該標準的相關證據或依據。

傷殘賠償係數計算方法說明:一級傷殘的傷殘賠償係數為100%、二級傷殘為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為10%。受害人有多處傷殘的,以最高傷殘等級的傷殘賠償係數為基礎,每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附加係數,按照所增加傷殘的傷殘賠償係數的十分之一疊加,附加係數之和不超過10%,總賠償係數不超過100%。

12

死亡賠償金

陝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若賠償權利人主張按高於我省城鎮居民標準的其戶籍地、經常居住地標準的,可以按其主張的標準計算。

參照“殘疾賠償金”項目。

同一事故中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13

被扶養人生活費

陝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扶養人人數×傷殘賠償係數。若賠償權利人主張按高於我省城鎮居民標準的其戶籍地、經常居住地標準的,可以按其主張的標準計算。

1.戶口薄等親屬關係證明;

2.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成年近親屬主張其為被扶養人的,提交喪失勞動能力鑑定意見。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養人生活費從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計算;受害人傷殘的,從定殘之日起計算。

2.未成年人的,扶養年限計算至18週歲;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3.60週歲以上,推定無生活來源,但有相反證據足以反駁的除外。

4.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陝西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

14

喪葬費

陝西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資×0.5。

死亡證明。

15

處理喪葬事宜費用

交通費

憑交通費發票據實計算,但不得超過國家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標準。

1.死亡證明;

2.近親屬關係證明;

3.交通費發票。

處理喪葬事宜人數不超過3人,誤工天數一般不超過7天。

住宿費

根據住宿發票據實計算,但不得超過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標準,一般不超過7天。

1.死亡證明;

2.近親屬關係證明;

3.住宿費發票。

誤工費

參照受害人“誤工費”項目。

16

精神損害撫慰金

由當事人協商或者法院根據損害後果酌定(十級傷殘為5千元計,依次逐級遞增,一級傷殘、死亡為5萬元)。

傷殘程度等級鑑定意見書或者死亡證明。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標準根據傷殘程度等級或者死亡等後果酌定。

17

鑑定費

根據實際發生的人身損害傷殘程度鑑定費用並結合票據據實計算。

鑑定費用發票。

18

直接財產損失

車輛維修

施救費用

據實計算。

維修費發票及維修清單、拖車費發票、施救費發票。

1.車輛貶值損失一般不支持。

2.侵權人對於有關費用或者損失有異議的,應提供足以反駁的證據。

3.價格評估由雙方共同委託或者由調解組織、人民法院委託。

車載物品損失

據實計算。

1.物品購買發票或者維修發票等;

2.現場照片、物品照片或者雙方清點的財產清單等。

車輛重置費用

據實計算。

車輛評估意見。

19

間接

財產

損失

經營性車輛停運損失

日淨收入×停運天數(合理的事故處理時間+維修時間或者重置時間)。

1.營運證、營運合同等營運車輛證據;

2.營運合同、營運臺賬、銀行流水等營運收入證據;

3.停運時間證據。

間接財產損失不計入交強險賠付範圍。

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費用

合理的事故處理時間和維修時間內發生的租車費用,據實計算。

租車合同及租金髮票等。

20

評估費

根據實際發生的財產評估費用並結合票據據實計算。

評估費用發票。

備註:

一、本標準所稱上一年度有關統計數據是指糾紛處理時統計部門最新公佈的統計數據;

二、賠償項目與交強險分項的對應關係:1.誤工費、外地就醫住宿費、就醫交通費、康復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處理喪葬事宜費用、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鑑定費對應交強險中的死亡傷殘賠償分項;2.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整容費以及後續治療費對應交強險中的醫療費分項;3.車輛維修、物品損失、車輛重置等財產損失以及評估費對應交強險中的財產損失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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