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園股份合肥星泓城消防遭通報 復星集團總投資85億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6日訊 (記者 孫辰煒 馬先震) 近日,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網站發佈的《關於對合肥星泓金融新城B地塊地下室工程相關單位的處理通報》顯示,2020年4月3日,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組織對合肥星泓金融新城B地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進行消防驗收,經審查資料及現場檢查,發現該項目地下車庫北側超高層寫字樓正在施工,塔吊基礎設置在車庫負2層,防火分隔不滿足要求;北側地下車庫疏散樓梯出口開向施工區域,無法滿足安全疏散要求;防火門監控系統施工未完成;人防區防火牆、防火隔牆上開設洞口未採用防火門的問題。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安徽省建築施工企業信用評分內容和評分標準(2018版)》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責令合肥星泓金融城發展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對上述存在問題10日內徹底整改完成,並依據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經濟行政責任。

二、給予建設單位合肥星泓金融城發展有限公司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一次,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三、給予施工總承包單位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專業承包單位安徽群安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通報批評,扣除信用考核分數4分,記錄不良行為一次,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四、給予監理單位安徽南巽建設項目管理投資有限公司通報批評,扣除信用考核分數3分,記錄不良行為一次,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五、給予專業承包單位項目經理劉俊、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王加強、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王春燕、建設單位合肥星泓金融城發展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鄧華平通報批評,並記錄不良行為一次。

豫園股份合肥星泓城消防遭通報 復星集團總投資85億

公開資料顯示,合肥星泓金融創新城項目是位於濱湖區雲谷路以南、四川路以西的濱湖BH2015-04號地塊,土地面積共438.73畝,於2015年6月25日出讓,復星以340萬/畝摘濱湖近439畝商住地,地面價5100元/平,樓面價1910元/平,總價14.91億,總投資額85億元,總建築面積97萬平方米,溢價率0,主要建設商業、住宅及金融配套設施。其中B地塊產品規劃用途為商辦,佔地面積72.07畝,建築面積約為16萬平方米,成交價340萬元/畝,容積率≤2.5。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該項目建設單位合肥星泓金融城發展有限公司有兩大股東,分別是合肥星泓實業有限公司和上海雲谷實業發展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股比例分別是98.66%和1.34%。合肥星泓實業有限公司為上海星泓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而上海星泓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為上海豫園旅遊商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豫園股份”,600655.SH)全資子公司。豫園股份2019年年報也顯示,上海星泓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為其子公司。合肥星泓金融城發展有限公司、合肥星泓實業有限公司、上海星泓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斌在豫園股份任董事。

此外,豫園股份系復星系旗下公司。復星創建於1992年,是一家致力成為全球領先、專注於中國動力的投資集團,復星先後投資復星醫藥、復地、豫園商城、建龍集團、南鋼聯、招金礦業、海南礦業、永安保險、分眾傳媒、Club Med、Folli Follie、復星保德信人壽等。2007年,復星國際有限公司("復星國際",00656.HK)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公開資料顯示,豫園股份十大股東中有至少5家復星系公司。截至2020年1月23日,豫園股份第一大股東為上海復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23億股,持股比例26.35%,該公司為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12%,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為復星國際全資子公司;豫園股份第二大股東為浙江復星商業發展有限公司,持股3.65億股,持股比例9.4%,第三大股東為上海復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持股2.48億股,持股比例6.38%,兩家公司均為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第四大股東為上海復川投資有限公司,持股1.90億股,持股比例4.9%,該公司大股東為上海復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第六大股東為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39億股,持股比例3.58%。

文中施工總承包單位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58年4月1日,註冊資本10.08億人民幣,瞿羌軍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大股東為達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7.34%。

專業承包單位安徽群安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4年4月22日,註冊資本3210萬人民幣,劉俊為法定代表人,史錫群為大股東、實控人、持股比例90.50%。

監理單位安徽南巽建設項目管理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1994年6月29日,註冊資本1300萬人民幣,李培貴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訓年為實控人、大股東,持股比例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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