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附中體育館Ⅱ期房屋徵收簽約期限為:本月8日至27日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關於北京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Ⅱ期及

綜合樓項目的房屋徵收決定[海政發(2019)16號]

北大附中體育館Ⅱ期房屋徵收簽約期限為:本月8日至27日

為開展北京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Ⅱ期及綜合樓項目建設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公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京政發〔2011〕27號),現決定對北京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Ⅱ期及綜合樓項目所涉房屋及其附屬物實施徵收,同時收回其國有土地使用權。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負責本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北京市海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為本項目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北京市海淀區房屋徵收事務中心為本項目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本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北京大學為本項目建設單位。

一、徵收範圍

徵收範圍為:東至現狀路,南至理想大廈,西至北大附中,北至北大附中。住宅房屋具體門牌為保福寺96號至104號、甲104號、106號至116號、118號;非住宅房屋為1座公共衛生間。

二、簽約期限

項目簽約期限為:2019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上述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按照補償方案與房屋徵收部門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

三、補償方案

《北京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Ⅱ期及綜合樓項目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已於2019年11月28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fw

zscqgl/zs/53605638/index.shtml)和北京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Ⅱ期及綜合樓項目範圍內公佈。

四、評估機構

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京建法〔2011〕16號)的有關規定,通過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協商選定的方式,確定由北京市國盛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項目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五、聯繫方式

現場辦公地址:項目現場指揮部(海淀區大泥灣路甲82號)。

聯繫電話:010-62579942、010-62619752

被徵收人對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房屋徵收決定作出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自房屋徵收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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