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寶石Gem 商業使用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的Beat作品《More Sun》來創作《野狼disco》的行為不屬於「抄襲」,但構成侵權;
董寶石是直接把Vilho Ihaksi上傳到網絡的Beat(註明了免授權非商業使用)拿來寫歌,沒有抄襲任何已發表的作品;
2. 《野狼disco》的歌詞及旋律(演唱)部分的創作人皆為董寶石,董寶石享有該部分(詞、曲)的著作權。Vilho Ihaksi維權的是歌曲Beat部分,該部分的著作權(國外叫版權)屬於Vilho Ihaksi;
3. 董寶石在未取得Beat部分授權的情況下還能不能繼續表演《野狼disco》?可以,「清唱」就行了——畫面尷尬就是了;
4. 以《野狼disco》的傳播程度及在商業上取得的成功來看,很難想象至今都還未處理好Beat部分的授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