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的前世今生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可以认为,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商标抢注”的前世今生

“我国法律对‘商标抢注’的概念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有律师如是说,“商标抢注在国内外都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在我国,目前它们呈现出新的特点与趋势。

“首先,外国大公司和海外代理商在多个国家疯狂抢注中国知名商标,导致我国企业不能在该国或该地区使用已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即使要继续使用,也需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赎回’,因而造成重大损失却无能为力。”

“商标抢注”的前世今生

“其次,国内‘职业注标人’、‘商标倒爷’抢注正在走向专业化运作。有些人注册商标与企业和产品没有任何关系,由于他看准了市场的行情,就大批量向商标审批机关提出几十个商标注册申请,成了抢注商标‘专业户’,进而获取暴利。”

“商标抢注”的前世今生

“最后,商标抢注的另一动向是恶意抢注呈现恶化的态势。商标抢注热潮已催生了一条产业利益链:抢注―――炒作―――胁迫赎回或者转卖。这种产业链条的形成更使商标抢注现象日益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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