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檢察院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

為進一步更新知識,順利實現新舊法律的有效銜接,更好地發揮檢察職能的監督作用,2018年11月2日,喀什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召開全院幹警大會,專題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喀什市人民檢察院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會上,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張政同志全文領學《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並指出: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是實施30多年來的首次大修,全面確認和鞏固了近年來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果,其條文數量增加,體例、內容上作了較大完善,明確了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任務、完善了檢察工作的基本原則和工作體制,完善了人民檢察院設置、內設機構、職權等有關規定,完善了人民檢察院行使職權的措施和方式、人民檢察院的辦案組織及人民檢察院行使職權的保障,增加規定檢察長或者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可以列席同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規定人民監督員對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實行監督,明確了人民檢察院的組成人員等等。

會議強調,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大修,我們必須提高站位,堅決做到:

——理清自己的職責使命,更好履行職能,紮實開展好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四大板塊業務工作。

——推動四大板塊業務均衡發展,加強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將其放在與刑事檢察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強刑事檢察中的偵監、刑執等工作,推動其與公訴工作平衡發展;主動適應轉隸後的監督新常態,充分運用檢察建議等監督手段,推動檢察業務全面、充分發展。

——增強檢察監督的剛性,從檢察建議、抗訴等工作入手,讓法律監督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監督的質量和精準度。

——著力改變不敢監督、不願監督、不會監督的狀況,要敢闖敢試,敢於監督,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靠自己去闖、去拼,幹出聲威。

——提升檢察業務水平和能力,把業務能力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法律監督工作做精做實做強。

會議要求:身為檢察人,全體幹警務必要提高站位,立足檢察工作實際,緊扣新修改的內容,重點學習,迅速熟知掌握新修改的內容和知識,真正做到入腦入心,確保認識到位、權責明晰。

參學幹警一致表示,定將在集體學習的基礎上,強化自學,力爭學深學透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為今後更好開展工作提升認識、打好基礎。

喀什市人民檢察院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學習提升,喀什市人民檢察院在行動!

喀什市人民檢察院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en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