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調整為Ⅲ級

(健康時報記者荊雪濤)2020年5月6日0時起,山東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山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響應級別由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級Ⅱ級響應調整為Ⅲ級響應。

山東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調整為Ⅲ級

隨著全國疫情防控形勢的好轉,全國已有多省市調整了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級別。截至5月5日,全國31個省區市均宣佈解除一級響應,應急響應級別均為二級或以下。隨著山東的響應調整,5月6日零時起,我國有9個省區市為二級,20個省區市為三級、2個省區市為四級。

山東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調整為Ⅲ級

同級別應急響應有什麼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將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類。以上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較大)、四級(一般)。

根據各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不同級別應急響應,對應不同的決策主體。一至四級應急響應,分別對應國家、省、地市、區縣4個級別的決策主體。

一級響應由國務院組織實施,各省級人民政府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省內應急處置工作;

二級響應,由省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級響應,由市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級響應,由縣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山東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調整為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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