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大安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职能作用,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在案管中心开辟涉黑涉恶案件受理的绿色通道,做到“三及时”:及时审查、及时受案、及时分案,不拖延、不积压、不梗塞。

二是密切注意涉黑涉恶案件进展情况,注意案件流转和案件流程监控,监督办案部门是否履行了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一切诉讼权利,是否遗漏相关的办案程序,快速进行提醒。在审查逮捕和起诉等诉讼环节涉及法律问题,快速反馈给办案部门,并做好涉案财物的监督管理、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精准打击。

三是快速上报涉黑涉恶案件的各种信息,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分析研判相关执法办案工作运行态势,便于领导及时掌握、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为领导决策起到服务和参谋作用。从而收到较好的效果。

王 萍 李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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